2016年江西省职工探亲假国家规定及路费报销规定(三)

发布时间:2016-09-14 14:07:1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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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能否探望亲兄弟姐妹?

  《劳动人事部关于台属职工和台胞职工探亲问题的补充通知》(劳人险[1984]13号)第2条规定:父母已经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台的亲兄弟姐妹。出境探望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40天;在境内探望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20天。

  劳教、劳改人员亲属能否享受探亲假?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的配偶、父母被劳动教养、劳动改造的职工能否享受探亲假问题的复函》([66]中劳薪字第24号)规定:职工的探亲对象被劳动教养,可以准许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的探亲对象被劳动改造,只要劳改部门同意探亲,可以准许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

  在押犯亲属探监路费如何报销?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在押人犯亲属探亲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69号)文件规定,在押人犯的亲属探监时,必须报监狱批准,始得探监。在押人犯亲属的探监路费,凡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的,可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探亲的有关规定报销路费;凡不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其路费一律自理。

  军官一方已利用年休假探亲的,工作人员配偶能否再享受探亲待遇?

  《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第1条规定: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工人、职员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得超过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中第4条的规定。假期内,本人的计时标准工资照发。探亲往返所需车船费,由工人、职员自理。

  军官一方未利用年休假探亲的,工作人员配偶如何享受探亲待遇?

  《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军官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到工人、职员一方所在地团聚时,工人、职员一方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和报销车船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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