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5 22:11: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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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西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山西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一、警察工资待遇

  官方: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2015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 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 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 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二、警察的地位

  警察是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实现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警察与国家共存亡,只要国家存在,统治阶级需要完成其组织管理形式,就必定有警察这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警 察的设置及其警察行为是按照统治阶级他的意志和利益,依靠国家作为其后盾而实现的。列宁曾指出:“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工具。(《列宁全集》第 25卷377页)警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同危害国家安全、同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警察是依靠暴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警察的武装性 质,实质上就是警察暴力作用的体现。所以。警察与军队共同构成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大力量。

  三、警察的作用

  警察的作用就是警察的行为在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具体体现。警察的作用是由警察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决定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

  警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暴力工具。国家赋予警察特殊的权力,警察依靠特殊的职权和强制力,对威胁国家政权,违背统治阶级意志的敌对势力和人员实施坚决的镇压和制裁。充分体现警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专政职能。

  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重要力量。统治阶级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秩序管理活动中,赋予了警察管理职权。通过警察的管理职能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等。体现出警察参与国家对社会管理的职能,保障国家安定和社会政治稳定。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是警察力量在社会管理活动中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的重要手段。警察针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目的就是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面貌及工作、生活环境,从而进一步巩固统治阶级的 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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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公安队伍将怎么改革?垂直管理还是划地管理,公安人民警察待遇会提高吗?

  

  【七大任务】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三个方面】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进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赞誉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亮点】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第二、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写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等。

  第三、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第四、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第五、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约定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第六、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第七、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第八、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请投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九、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第十、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十一、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

  第十二、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第十四、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第十五、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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