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5 22:05:2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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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浙江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浙江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12月1日,浙江省公安厅在浦江县召开现场会,宣布在先期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

  “一些好改的、能改的我们已经在改或者改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都是涉及体制性、源头性的‘老大难’问题。这表示,公安改革在浙江目前已进入了‘深水区’。”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洪巨平说。他认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之所以难以取得突破性成果,是由警种林立、一线警力短缺、上下左右联动合成不力、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下降等始终困扰公安机关多年的“痛点”造成的。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则是解决这一揽子问题、牵动全局改革的主线。

  2015年9月起,浙江省公安厅正式把浦江县公安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定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的试点单位。而事实上,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早在2013年就进行了对大警种制改革的有效探索。经过一年多的大胆尝试,改革在浦江县公安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不断发展完善。针对原有机构臃肿、警力紧缺、运行不畅的问题,他们重组了职能、机构和警力,压缩了指挥层级,推动了警力下沉,理顺了所队关系。改革后,浦江县和嘉兴市南湖区警情下降、群众满意度均跃升至全市第一,民警工作量、工作压力最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为全省的改革提供了“范本”和“参考答案”。以浦江县公安局为例,他们将原来26个内设机构精简合并成8个,机关警种部门警力较改革前减少23.2%,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今年的案件警情数同比下降21.6.%,成效非常明显。

  今年7月以来,浙江省公安厅改革办组织相关专家、业务骨干,对浦江县公安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的改革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深入论证。评估报告认为,浦江县公安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的改革总体成功,并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在此基础上,省公安厅起草并出台了关于推进县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谋划全省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警务效能。

  在此次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工作现场会上,浙江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进行了部署和动员,明确了改革步骤。“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原则上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时开展,厅机关的改革更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以厅机关改革自上而下带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改革,尤其是政治部、办公室等综合部门要当先锋、做表率。”浙江省公安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华乃强表示。事实上,厅机关已于11月底正式启动了本级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治安总队和人口服务管理总队整合成治安监督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和高速交警总队合署成立新的交通管理局。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不搞“齐步走”,也不搞“一刀切”,但主要路径必须明确,规定动作必须要到位,不能搞变通,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确路径的重点手段就是去除机关化、官化和碎片化等“去三化”,“拆庙减官”,打通“壁垒”,让大家干事、合起来干事。

  嘉兴南湖分局改革办法

  嘉兴南湖分局原有内设机构32个,整合后,变为1个监督部门(执法执纪监督中心)、3个综合部门(政治处、警令处、警务保障处)、4个执法执勤部门(国内安全保卫局、刑事犯罪侦查局、治安管理局、交通管理局)、1个直属部门(拘留所),每个机构下设立若干正股级机构。

  以最先设立的执法执纪监督中心为例,中心将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审计室、信访室、民调中心、考核办、行政复议办公室等具有业务监督和队伍监督职能的8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三室两队”,即监察室、受案室、考评室、督察队、法制队。

  在大侦查框架下,南湖分局将原先分散在刑侦、经侦、禁毒、网警、食药环侦查及打击涉黄涉赌的刑事打处职能统一整合到刑事犯罪侦查局,通过内设综合管理室、专业研判室、刑事科学技术室及7个各有侧重的专业刑侦队,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嘉兴的大警种制改革明确,每一个大警种,由一名分局领导统筹指挥,按需从严设置内设科室,各内设科室负责人既“挂帅”又“出征”。同时,将综合性事务统一在大警种领导下开展,具体由一个内设科室负责,进一步减少综合性事务占用的警力数。这样一来,改变了基层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指挥员多、战斗员少”的情况。

  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坚持“小步快走”、环环相扣推进改革

  大警种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南湖分局坚持“小步快走”的思路,按照派出所去全职化、改刑事打处二元机制为三级架构、机关“瘦身”下沉警力的步骤,保证改革蹄疾步稳、步步为营。

  第一步:派出所去全职化。

  机构重组合并离不开对职能的科学定位。南湖分局的大警种制改革,率先从派出所去全职化破题。2013年,南湖分局明确提出,派出所的主要职能是强化区域社会治安整体控制,分局及各警种不再给派出所下达刚性破案指标,不再部署涉及派出所的专项行动,让解放出的警力专司基层基础、巡逻防控、服务群众等工作。南湖分局还进一步提出,让社区民警做到专职化。

  2013年4月以来,他们分批次建成了70个社区警务室。70名专职社区民警不参加派出所值班、不参加非本辖区的临时性勤务、不参加执法办案。每个社区警务室都配有若干警务辅助人员,保证警务室全天都能找到人。

  第二步:改刑事打处二元机制为三级架构。

  南湖分局改“刑侦大队-派出所刑侦中队”的刑事打处二元机制为“刑侦大队-片区刑侦队-派出所刑侦探组”刑事打击三级架构,并推进片区刑侦队侦查、技术、办案三方专业化建设。目前,南湖公安刑侦部门共有4个片区刑侦队和一个打黑除恶专业队,每个片区刑侦队对应2至4个派出所辖区的刑事打处任务,并与其中一个规模较大的派出所同址办公。

  在三级架构下,派出所刑侦探组只负责案件受理和案情简单、不需开展专门侦查的简单刑事案件,其他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办案,均由派出所转交至片区刑侦队。专业队力量的增强,让过去派出所难以“操心”的侵财类等“小案”受到重视,如今侵财类案件已占到片区刑侦队所办刑案的7成以上。同时受立案分离也改变了过去执法办案“一竿子到底”模式,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

  第三步:机关“瘦身”下沉警力。

  社区民警专职化、片区刑侦队专业化,都离不开警力的增加。人手不够怎么办?2013年,南湖分局提出了“小机关”的工作方向,刚性推进机关“瘦身”、警力下沉,先后集中精简机关民警89人,下沉警力数占机关原有警力数的三分之一。下沉的警力,一部分充实到片区刑侦队和交警中队,一部分转岗成为社区民警,其中局机关50岁以上非领导职位的男民警全部下沉基层。

  合理的用人、考核机制让改革赢得民警支持

  南湖分局提出“中层职数不减、职级不降”,首先为中层骨干力量吃了一颗定心丸。针对机关“瘦身”中部分民警的思想顾虑,南湖分局多次向广大民警强调警力下沉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民警树立“下基层是趋势、在基层有作为、到基层有进步”的思想。他们还适度提高派出所民警的待遇,增强基层工作的吸引力。如今南湖公安通过星级化的评定机制,每年有3名五星级、7名四星级、15名三星级的社区民警,可分别享受中层正职、副职和警探长待遇。在有效发动和导向指引下,南湖公安机关警力精简稳定有序。有的部门在仅有5名警力的情况下仍主动精简1人支持基层工作;有的老民警主动提出下派出所;有的年轻民警更是积极要求到一线艰苦岗位。

  建立有利于大警种制改革的用人机制和考核体系。

  南湖分局确立了“让老实的人不吃亏、让干事的人不吃亏、让综合素质高的人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建立中层正副职、警探长全员竞聘机制和民警双向选择上岗机制,3年来累计有15名中层干部落聘,民警岗位流动率达20.6%。有112人通过竞聘得到提拔,其中来自基层所队的比例达到78%。他们在警力资源二次配置上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地把有专业特长的民警配置到机关部门,培养成“专科医生”,把“一警多能”的民警配置到基层所队,培养成“全科医生”,突出技术岗位的专业性和勤务岗位的综合性,从警力配置上助推了机关部门与基层所队去同质化。

  实行项目化绩效考核制度。

  南湖分局在考核中注重寻求各项目对应部门的业务特点,使情况相近、任务相当的部门处于同一竞争层面,追求同组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并通过强化考核指标的平衡点,使单项考核指标独立核算,解决过去考核“一俊遮百丑”的问题。同时,实行机关部门与基层所队捆绑考核制度,在考核导向上向基层倾斜。

  改革要科学谋划、稳步推进

  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郭声琨部长提出,要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着力增强公安工作整体效能。3年来,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先行先试,在科学谋划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大警种制改革,变“多龙治水”为“大龙管水”,效果明显。

  大警种制改革不是警力的简单重组,需要从各警种部门职能的逻辑关系中,发掘出更为合理的“谋篇布局”。在“按警种设置部门、按职能设置专业”思路的引领下,南湖分局将32个部门整合为1个监督部门、3个综合部门、4个执法执勤部门和1个直属部门,不仅融合了一批职能相近、交叉重叠的机构,还大大强化了警种的共同属性,集群作战优势进一步彰显。

  大警种制改革也不是警种职能的单纯相加,需要强化大警种内各种资源的高度整合和深度应用,带来公安工作整体效能的提升。新机制下,刑

  事案件侦破从专业研判、多警种同步上案到警力调配有条不紊;信访投诉、控告申诉等工作统一归口执法执纪监督中心……南湖分局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幅减少了跨警种衔接带来的损耗,促进了各警种资源的共享共用。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大警种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派出所去全职化,到推进片区刑侦队专业化,再到机构“瘦身”,环环相扣的改革举措,反映出南湖公安秉持的“经营”和“适度”理念。3年来,南湖分局大警种制改革从酝酿谋划到开花结果,离不开对警务改革的科学思考,离不开稳扎稳打的步步为营。在深化公安改革的进程中,只有深入研判、科学规划,才能确保改革措施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才能推动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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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地处沿海,向来得改革风气之先。中央“1+3”意见方案下发后,浙江公安勇当改革先锋,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全省公安机关的改革集群效应逐渐凸显,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不断提高。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省公安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力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统领公安改革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扬浙江人‘敢为天下先’的特质,坚持效果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套,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促进,坚持法治引领与创新推进相结合,坚持领导带头与全警参与相一致,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统一战略部署尊重基层首创

  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公安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战略部署,并加强了对改革的组织领导。省厅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市公安局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同时,各级成立5个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配合单位。

  改革之初,浙江公安就提出了要“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的总体思路,立足全局抓大事,善于抓住“牛鼻子”,制定了《2015年浙江省公安厅重点改革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确定了29项重点改革任务,逐一落到实处,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省厅政治部主任、深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静告诉记者:“在全面推进改革中,我们注重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省、市公安机关统筹协调作用,着手在顶层设计上解决问题,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浙江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省‘两办’发文,同时,又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公安机关的微改革微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充分感受到,省公安厅营造了宽松宽容的氛围,放手让基层创新思维竞相迸发,让富于探索意义的实践充分进行,力求实现渐进式发展基础上的跨越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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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问题导向回应警民需求

  群众最期盼哪个领域的改革,改革重点就放在哪个领域。“浙江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与民警的共同需求。”省厅政治部副主任江锡华这样概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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