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5 22:07:3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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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广东省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记者20日获悉,3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党委下发通知,正式公布出台第一批12项“广东公安改革励警举措”(以下简称“励警举措”),以为基层减压增效、队伍管理机制、职业保障、从优待警等4个方面为重点,努力解决制约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影响民警积极性充分发挥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据悉,为贯彻中央、省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精神,在认真梳理深化公安改革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优惠和激励作用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实战,坚持简政放权、关爱民警、减压减负,积极争取相关政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研究制订了一系列“励警举措”。 此次“励警举措”项目的确定注重全警参与、全面体现,由各警种研究提出项目意见,并反复征求了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各地市公安局长、各警种单位及各地公安机关的意见。记者了解到,“励警举措”计划分批次向社会集中发布,充分体现和增强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和民警在改革中的“获得感”,进一步调动队伍积极性。 加强基层保障 为基层和民警减压增效

  项目一 大幅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省公安厅已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同级预算全额保障”。珠三角县区级公安机关的年人均公用经费按7.6万元、欠发达地区按5万元的标准执行,分别比以前的4.5万元、3.3万元提高了69%和52%。地市公安机关按照不低于本地县区级公安机关的标准执行。实行“三年提标计划”,确保各地于2018年前达到上述标准。

  项目二 为基层和民警减压解负,提供更好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省公安厅已将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设立(撤销、变更)权下放到市公安局;正在组织开展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推行电子枪证和持枪证,对人民警察证采取邮政速递快速配送的办法,方便基层民警执法需要。下一步将大力推进“警务云”建设;最大限度打通信息壁垒、下放使用权限,为工作中最需要的一线民警提供最充分的信息情报资源;开通常住人口系统与大情报系统、警综系统的接口,解决重复录入问题;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更好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结合大轮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发“云学院”、研制“微课程”,各警种加大送教上门力度,帮助基层提高业务水平。 改革队伍管理制度 为民警、辅警创造有利职业环境

  项目三 积极开展民警职务序列改革试点,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

  中央已经批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新职务序列的实施,将有效改变公安队伍基数大、职数少、压级压职严重等现状,拓展基层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广东省公安厅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此项工作在广东部分地市先行试点。同时,按照公安部部署,在部分市县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奖金等职业保障制度。

  项目四 面向基层选拔一批优秀民警到省公安厅机关工作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省级政法机关建立逐级遴选、有序交流制度的规定,制订省公安厅机关统一遴选基层民警到厅机关工作制度。从2016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一至两批遴选,选拔优秀基层民警到省公安厅机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完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推动实施“星斗计划”,加强上下、内外的交流挂职、任职工作。继续落实《广东省公安机关转调任人民警察试行规定》,拓宽公安机关选拔人才的渠道和范围。

  项目五 加快推进人才强警战略,激励民警提高和发挥才干

  落实国家关于民警招录改革、公安院校招录培养改革的“两个意见”,建立区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招录制度,大幅提升公安院校生入警比例,完善涉密、紧缺、要害职位的特殊招录制度。加大艰苦边远地区招警力度,及时为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补充人才。推进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加强公安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从警力资源大省向警务人才强省的转变。 深化警务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抓好首届粤警创新大赛获奖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创新之星”评选。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高精尖人才工资倾斜政策调研,探索用特殊政策吸引和留住人才。探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金制度。继续实施“专业人才培养三年计划”,为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研究出台激励民警考取高级执法资格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政策。

  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项目六 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问题

  中央深改组近日已经通过《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规定:“完善和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方式”、“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模式”。省公安厅将积极争取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利、义务和招聘程序,逐步解决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待遇水平较低、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 强化职业保障 解决民警津贴、保险和装备问题

  项目七 落实民警津补贴政策,争取叠加购买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省公安厅会同相关政策主管部门,加紧落实国家关于调整警衔津贴的部署;大力推动各地全面、足额兑现落实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警员职务套改工资“三项政策”。将警衔津贴执行时间从命令签发的下月调整为符合晋升警衔条件的下月,让民警提前享受上一级警衔津贴。积极协调推动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含城区公安分局)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让符合条件的民警及时晋升职级。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将基层派出所纳入广东省乡镇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的作用。在国家已经为全国公安民警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广东治安形势严峻的实际,积极争取为全省公安民警叠加购买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提高职业风险保障水平。

  项目八 改进公安民警被装申领办法,强化单警装备配备

  构建全省民警被装经费全省统一管理模式,完善和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民警被装按需申领信息系统,将民警被装从配发式保障向按需高效申领转变,进一步提高效率、减少浪费,更加满足民警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督促落实基层一线民警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加强防弹背心、防刺背心和防弹头盔等装备的配备,最大限度保护民警的人身安全。为一线执勤民警普遍配备执法记录仪,为应对复杂环境、维护执法权威和保护民警权益提供更多技术保障。 进一步从优待警 确保今年全警休假率达到90%以上

  项目九 启动第二期解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的“团圆计划”

  省公安厅已经实施了第一批“团圆计划”,全省公安机关共为340多个民警家庭解决了夫妻异地分居问题。近期,省公安厅将启动第二期“团圆计划”,通过进一步争取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支持、适当拓宽实施范围,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上下联动、分层落实,2016年争取再为全省约500个民警家庭解决夫妻在不同地市或同一地市相距较远的县区分居的问题。

  项目十 进一步落实好民警年休假和体检制度

  近年来,省公安厅坚持把落实民警休假制度作为硬任务抓落实,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休假率达60%以上、民警达80%以上。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带头,严格执行休假计划报上级备案、抽查核实等制度,将市、县公安机关领导休假列入督办事项。各地要不断创新和优化警务运作模式,提高科学合理、精确高效用警的水平,完善保障民警休假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民警休假计划的落实。2016年度,各市、县公安机关领导成员的休假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全警休假率达到90%以上。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未休假的民警,要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支持,按规定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同时,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执行民警每年体检制度,并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增加体检项目,发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作用。

  

  项目十一 实施千名功模民警休养计划

  关爱英模、崇尚英模,激励广大民警争优创先,是公安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省公安厅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公安机关功模休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休养方式,提升休养质量,建立广东特色的公安功模休养制度。2016年,省公安厅计划组织1000名功模民警和家属,以及艰苦危险或有毒有害的专业技术岗位民警休养,同时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功模休养工作,让广大功模和艰苦岗位民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项目十二 英烈子女报考人民警察给予照顾

  省公安厅将积极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近期出台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对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且符合职位要求的,给予适当照顾,以告慰英灵、鼓舞警心。

  此外,省公安厅机关已带头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改造办公区和民警饭堂,努力改进民警的工作生活环境;设立机关理发室、加大投入改造厅机关幼儿园,下一步将启动立体停车场、民警周转房建设,解决民警反映集中的后顾之忧。各地公安机关也要大力加强基层所队宿舍、厨房、浴室、洗衣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进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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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的公车改革是走在全省前列的。

  早在22年前的1993年,东莞市沙田镇便在全省第一个“吃螃蟹”,试点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2004年年底,东莞正式出台《东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市直党政机关的车改。2005年10月,各镇街也完成了公车改革。

  根据2004年东莞的车改方案,车改范围是由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实行、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改后主要以货币形式对公务人员进行补贴。参加车改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在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后,除了执行特殊公务外,其他的公务交通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

  补贴共分9个档次:正(局)处长每人每月3000元,调研员、副局(处)长2800元,助理调研员2500元,正科长1800元,主任科员、副科长1500元,副主任科员1000元,科员800元,办事员、见习期干部500元,职工400元。

  这个车补标准比省里公车改革的车补标准要高很多。

  省里公车改革的车补标准是: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月250元。

  两相比较,目前东莞正处和副处级的车补要比省里规定的标准高出2000元,正科级高出1200元,科员高出500元。即便东莞可以按照规定在省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高20%,那么仅以正处级为例,东莞的正处级每人每月的最高车补明年完成车改后也只有1200元,比现在至少要砍掉1800元。

  公、检、法也将参加车改

  另外,2004年东莞推行车改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的厅级干部以及公、检、法机关的在职公务人员没有被列入车改对象。而在省里的车改方案中,上述人员均将被纳入车改范围。

  根据省里的车改方案,今年年底要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也就是说,由于东莞是市辖镇的行政架构,全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东莞车改样本

  沙田镇车改当年公车经费降了一半多

  广东公车改革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市沙田镇。该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改革当年,该镇公车经费由原来的84万元降至38万元,节约了54%。

  如今,该镇公务员用车可以说非常顺畅。“根据用车的需要,全镇公务人员每个月的财政补助从几百元到2000元不等。”该镇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人员说,他感觉自己的用车比改革前更加方便,更加顺畅。

  按照目前的标准,他每个月可获得500元的补贴,基本够用。最初他自己没有买车,补贴大部分用于打车的花费。几年前,他买车后,补贴主要用于油费。他告诉记者,类似他这个类型的基层公务人员,除了必须多天多次下社区、村小组开展工作外,另外还要经常前往市区相关部门联络工作,以及前往兄弟镇街进行业务学习、业务促进的工作。“按照省里的车改方案执行后,每月300元的车补恐怕比较难以满足工作需求。”他担忧道。

  公检法车改曾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停滞

  2004年东莞车改没有将公检法系统纳入改革范围,多年来,公检法三大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费均占大头。截至2014年年末,仅市公安局就有公车407辆。

  在公检法系统公车改革中,东莞与周边兄弟城市相比速度上有所滞后。去年7月,市政法委发布了《东莞市公检法系统公务车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不过昨日记者从市政法委核实到的最新消息是,这份征求意见稿尚未完成意见搜集就停滞了,原因是去年接到省里要求,要等到省政法委下发方案再改革。

  东莞现有公车2215辆

  每车年均花费3.4万元去年4月,东莞首次公开了公车数量:共有公务用车2147辆。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2015年东莞市本级财政“三公”预算情况,东莞现有公车2215辆,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为8577.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95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27.1万元。按照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27.1万元计算,平均每辆公车的每年运行维护费支出约为3.4万元。

  记者对比发现,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要比去年减少478.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5.91%。此外,今年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下降了54.24%,对此,东莞市财政局解释称,这是因为去年一些执勤执法车辆达到了黄标车标准,按要求更换新车辆增加了购置费用。今年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控各单位公车购置安排支出,只为符合购车规定以及需要淘汰公务黄标车的单位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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