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东莞市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及比例,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发布时间:2016-11-29 16:36: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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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开始,东莞将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此次从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及管理监督等都有较大调整。2016-2017年东莞市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及比例,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东莞市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及比例:

  2016-2017年东莞市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条件,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问: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

  答:参保人生育时累计参保满12个月的,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

  问: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016-2017年东莞市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实操指南:

  怀孕后就要前往计生部门登记确认

  按照东莞市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才能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女性参保人,在确认怀孕后,要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只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按要求就医,才可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之后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照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不足标准的据实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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