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29 13:53:5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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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东莞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适龄妇女选择了生育第二个宝宝,那么与这些孕妈切身利益相关的生育保险政策,大家了解多少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人对于生育津贴啥时候申领、怎么领、领多少等等,仍感到“蒙查查”。为此,记者采访了清溪社保分局。

  “我是过来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这部门说生育津贴我并不清楚。”陈女士说道。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比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那么,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序是怎样的呢?

  清溪社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女参保人,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市民可以先到所居住的村、社区计生部门做一个计生登记,做完计生登记之后可以到医院做一个就医确认,做完这两个步骤之后,产生的产检费用和分娩费用,都可在我们定点医院现场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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