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长春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22 10:53:2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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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2017年长春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长春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为有效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做好贫困人口健康精准脱贫、助推贫困地区整体脱贫,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役,吉林省卫生计生委近日部署全系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除了开展“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帮扶”与2项配合工作外,卫生计生共研究制定3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

  突破政策,面向贫困人口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政策要集中体现出“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 提高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4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42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以上均提高5个百分点;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千元;增加23项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指定省医院、吉林心脏病医院为定点医院,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落实“三减免”政策:针对患有肺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特定贫困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针对28种疾病外的贫困住院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免费为适应症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项目。

  项目倾斜,面向贫困地区加大基础建设与对口支援等工作力度。通过组建“五大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高层次人才下沉。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及妇幼保健服务等工作力度。加强对8个贫困县3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48家乡镇卫生院的项目考核、督查、调度。

  转变服务,面向因病致贫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针对所有因病致贫人员,逐一排查,发放健康卡,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开展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落实家庭医生制度,开展签约服务,加强基本医疗服务。

  报销范围及流程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61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提高至150元/人,政府补助提高至460元/人,这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市民医疗保健需求及健康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参合人医疗费用也逐年增长。根据我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数据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6537元、8647元、9114元。为维持新农合资金保障水平及收支平衡,新农合筹资标准须逐年提升。

  2016年各级新农合报销比例补偿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2015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按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仍按2014年标准保持不变,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1100元,其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普通住院的补偿比例为60%(娄星区、市经开区在市中心医院为50%)执行。

  (三)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按省里原则自行合理确定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县级新农合补偿政策要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以1000—1500元、补偿比例以35%(一级医院可酌情考虑为45%)为宜,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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