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户籍改革制度,宁波取消农业户口了吗有什么影响(二)

发布时间:2016-09-29 23:08: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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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明进一步指出,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

  特大城市上海广州等

  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谈及积分落户制度,黄明指出,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多个城市实施了积分制,在进行积极探索。这次意见明确特大城市实施积分制,300万~500万人口的大城市统一实行积分制,也是总结了各地的经验做法。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宁波市将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在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均有着墨,但大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

  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各地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仅新疆和贵州较为具体。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贵州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

  各地的“语焉不详”也与目前缺乏“国家版”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自2014年12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结束征求意见几个月的时间,但尚未出台。

  不过,《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因此,这一办法年内出台实施应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也将为各地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中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将使中国朝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无法一步到位,通过设立门槛并不高的居住证制度,可以那些已经进入到城市的外来人口能享受到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也认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目的

  农村人,城里人,不再户口论身份

  本报讯(记者屈芳李凤虎)进城多年一直为“户口”困扰的农民工,终于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

  记者11月12日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对于有序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秉承“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自愿、分类,坚持存量优先、有序引导增量,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的落户,同时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着力提高县域城市(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

  进城农民在哪儿落户?《意见》提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按照建制镇和小城市、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四个层次,实施相应落户政策,对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全面放开”。

  按照这一政策,农民工只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即可在县政府驻地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省会城市郑州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即可“落户”。

  农民进城了,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咋保障?《意见》指出,支持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特别强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如何让落户农民真正“落地生根”?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将从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完善机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句话,农民进城落户后,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权利、同等待遇。

  以后,农村人,城里人,不再以户口论身份。我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后,公民到别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当地申领居住证。这意味着,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省将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到2020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2、重点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农民工落户问题,成建制转化一批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有序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

  3、到2020年,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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