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款如何评审发放

发布时间:2016-09-11 19:38: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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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2016年浙江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民政工作将继续围绕扩大低保范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工作等重点,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据悉,目前浙江省在册低保对象共计66.5万人,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为653元和570元。“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320.7万人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支出低保资金85.4亿元。

  “2015年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同比增长11%和17%,救助标准、补差比例、均衡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各省区前列,部分地区已实现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介绍,截至去年,浙江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全省43万低收入农户中有23.23万人纳入低保。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民政部门将在缩小低保线与扶贫线的“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上动脑筋、找路子,探索“支出型贫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扩大低保对象的覆盖面。预计到2020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022元和869元以上。

  具体到2016年的工作目标,民政部门强调,要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将同比提高10%以上,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政策。

  据统计,浙江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45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9.4%,人口高龄化、少子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大背景下,家庭赡养和照护老年人的负担将不断加重,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加剧。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共投入养老服务建设资金179亿元,其中民间资金93亿元,新增机构床位15.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近35张。实现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从无到有,累计建成1.92万个,老年食堂1万余家,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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