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石家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13 23:27: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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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石家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石家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21号)精神,加快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为主线,着力推进中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着力拓展中医药服务新兴业态,着力坚持中医药文化自信,着力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惠民,注重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坚持继承创新、突出特色,强化中医药原创思维,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注重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强县(市)、区。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超过200亿元,成为我市健康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60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20%以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百名中医名师、千名中医师、万名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高,打造一批在全国和省内有影响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中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化中药名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一个创建目标”。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围绕石家庄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诊疗水平,强化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探索基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2016年,高邑县、无极县、平山县、赞皇县、栾城区、鹿泉区、井陉矿区创建成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赵县、晋州市完成“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2017年,元氏县、桥西区、裕华区、高邑县、无极县、平山县、赞皇县、赵县、晋州市、鹿泉区、栾城区、井陉矿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2017年,已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新乐市、井陉县、灵寿县、行唐县、长安区、藁城区、新华区巩固成果,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2018年,石家庄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推进“五个行动计划”

  1、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各县(市)和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都要办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支持新乐市中医医院、藁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到2020年完成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实现基层中医药人员纵向流动。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升级提标,创建150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200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80%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不低于30%。

  2、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补齐短板行动计划。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做到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中药熏蒸等5种以上中医药服务,日均中医处方占全部处方10%以上。60%的综合医院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名医馆”。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创建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0所县级综合医院创建成为“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搞好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二医院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二级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筹备建设石家庄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推进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行动计划。优化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流程,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在市、县中医医院建设50个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多种技术和手段的中医药综合治疗。加强院内感染控制,规范中医病历和处方书写,推行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辩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在市、县中医医院创建100个“中医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煎煮等管理,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工作,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建立若干个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强化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规范临床应用行为,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每年对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进行巡查。建立健全符合中医特点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以石家庄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全文细则解读

  4、推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扶优做强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护理院,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支持石家庄平安医院、河北中医肝病医院、石家庄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引导一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20%以上。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5、推进“互联网+”中医医疗智慧共享行动计划。按照河北省健康云平台和河北省“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工程部署,依托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市级中医药智慧云服务中心,设立市级中医药综合决策辅助支持系统,全面覆盖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石家庄市中医医院国家信息化示范单位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打造成为“智慧云”医院,积极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设300个数字化“国医堂”和“国医馆”,与各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中医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培训等功能。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功能,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和慢性疾病患者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十项重点工程”

  1、实施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市、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把石家庄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明显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疗水平,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整体实力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推进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康复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实现省级和市级重点专科全覆盖,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做好重大疑难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在各级中医医院推广中医药综合治疗室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任务。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抓好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全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单位”建设。

  2、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各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治未病”指导室,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乡镇),对家庭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采用中医药手段对居民进行连续性全程健康管理。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搞好石家庄市中西医结合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设。对健康指导员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培训,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医工作职能,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和传染病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鼓励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

  3、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建设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批基层名中医工作室,举办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讨会,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依托石家庄市中医药协会,对民间传统秘方和验方进行收集、筛选和论证,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建立我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抓好石家庄市中医医院痔病外治、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热毒证、石家庄市第一医院重症肌无力脾胃虚弱损证和石家庄平安医院补肾托毒治疗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等国家和省级重点研究室建设。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做好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防治研究,推动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设备的开发。支持神威药业、以岭药业等大型中药企业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鼓励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

  4、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扩量提质工程。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育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全市拥有200名以上国家和省级名中医,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中医师总数的60%。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鼓励西医脱产学习中医。依托河北中医学院,建立我市基层中医药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基地,创新中医药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制度和模式,完善定向培训、按需培训、持续培训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深化“首席中医师”进社区活动。继续实施农村定向中医学生培养。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育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评选命名一批市级名中医和青年名中医,健全吸引、稳定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5、实施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工程。县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加挂“区域老年护理中心”牌子,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和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均衡设置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和中医养生功法。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依托院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

  6、实施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品牌示范工程。挖掘整合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厚的中医药资源和多样的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融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和中医药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把以岭健康城、新乐伏羲台、石家庄植物园、藁城国御温泉等打造成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支持神威中医药健康城、平安健康家园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发展。

  7、实施优质中药材种植培育壮大工程。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建设野生中药材重点保护区和补充区。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在西部山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宗优质中药材基地,重点发展丹参、连翘、知母、金银花、皂角等道地品种。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在适宜产区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种子种苗繁育,从源头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开展中药材示范园创建活动,提升中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建设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观光、药膳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

  8、实施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工程。加大对神威药业、以岭药业等中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全市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高端化、智能化建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药物和中药新剂型,加快推动中药注射剂、中药软胶囊、中药颗粒等中药制剂发展,培育一批治疗常见病、重大疾病的现代中药创新品种和复方制剂。加强中药新品种、现代中药、组分组方中药制剂、天然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我市现代中药产业聚集区建设。支持以岭药业通心络、连花清瘟、参松养心胶囊和神威药业清开灵、参麦、舒血宁注射液等大品种二次开发,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国际专利及海外上市,推动中药走向国际市场。

  9、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建设东垣遗址公园、燕赵中医药博物馆和李皋纪念馆,成立李皋研究学会,打造我市中医药文化品牌。搞好中医药文化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一个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大力倡导“大医精诚”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项目。依托“12320”公益电话等资源,开发中医药微信公众平台。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墙进乡村。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业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

  10、实施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工程。推动京津冀在中医药服务领域优势互补,吸引京津优质中医药资源在我市共建、新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机构,创建一批规模化中医药项目,打造一批国家级中医药优势学科,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发展基地。积极对接北京中医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合作建院、药膳街建设、共建中医药特色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针灸中心等项目开展协作。在京津知名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我市中医药技术骨干人才进修培训基地,协调组织京津“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到我市开展学术讲座、技术指导。深化与北京市东城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人才培养、专科特色、养生保健、行业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引进京津中药名企在我市创业、投资置业。完善中医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中医药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设立联系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中医药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

  (二)落实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投入支持政策。推动中医药深入参与医改,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收费项目,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完善中医药医保机制,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

  (三)强化监督管理。出台《石家庄市中医药发展条例》。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中医药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责任。健全中医药执法体系,提升中医药监督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探索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第三方认证。加强中药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保障药品质量。落实中医药认证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全面宣讲中医药发展政策、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切实关心和爱护中医药人员,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凝聚起推动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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