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峰大厦侵害了他人的“日照权” 被判赔偿1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3-22 09:39:3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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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紫峰大厦挡了自家房子的采光,而且没给赔偿,市民陈先生状告紫峰大厦的“主人”——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公司”),索赔10万。10月28日,这起案件在鼓楼法院开庭。昨天上午,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紫峰大厦建成后,陈先生家光照受影响减少至国标以下,绿地公司要一次性补偿10万元。

  案件回顾

  “阳光阁”被紫峰挡了阳光,市民索赔10万元

  2004年,陈先生在鼓楼区厚载巷阳光阁小区买了套二楼的房子,170多平方米,卧室朝南,采光好。他正是看中这一点,才买下房子给父母住。一年后,绿地公司的“紫峰大厦”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竣工。

  紫峰建成后成为南京新地标,让不少南京人觉得骄傲,然而陈先生一家却有不同感受,因为紫峰大厦挡住了他们的阳光。而且,受影响的不止他们一家。

  2007年5月,绿地公司通知陈先生和另外3户居民,对紫峰影响采光的问题进行协商。后来其他3家各拿到5万元补偿,唯独陈先生没有。事后他找绿地公司交涉,对方却以他家符合日照标准拒绝补偿。

  2010年,陈先生的父母将绿地公司告上法院,后因律师不愿代理撤诉。这之后,陈先生一直找绿地公司交涉,但对方就是不给明确答复。无奈之下,今年5月,他将对方告上法院,称紫峰大厦侵害了他家的“日照权”,要求对方补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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