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胎产假多少天,2016年南京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16-02-20 10:09: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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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南京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吧

  在12月2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明确表示,计生法修正法草案正式通过了表决,这就意味着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根据国家规定,不仅取消了晚婚假,同时二胎产假为128天,也就是说南京的二胎产假为128天。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胎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那么二胎产假多少天?父亲最新陪产假多少天?

  二胎产假多少天?

  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父母未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老时是否能领取奖励金?(可以)

  2: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不能)

  3: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孩子,能不能再生育?(能)

  4:特殊情况下对生育三孩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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