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8 15:23:3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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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2017年西安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西安残疾人低保政策

  一、指导原则

  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要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要坚持优先照顾生活困难残疾人的原则,以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要坚持先行实施、逐步提标扩面的原则,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保证残疾人真正受益。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已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市、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须填写《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四)县(市、区)残联审批。县(市、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四、资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

  (一)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按人均每月50元各负担5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二)各地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县(市、区)财政部门对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三)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每年年初由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县(市、区)残联按核定的补贴人数和标准确定分配方案。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补贴名单和确定的补贴标准,按季度直接发放到残疾人。当年形成的结余资金,要结转下年继续用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五、补贴对象管理及工作分工

  (一)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残联要在每年年初对补贴对象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二)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县、乡二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省、市、县(市、区)三级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市、区)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每年11月底前将所辖县(市、区)的基础信息数据汇总后统一报省残联。

  (三)《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证》由省残联、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县(市、区)残联负责发放。

  (四)残联、财政部门负责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运行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管理工作。县(市、区)残联应根据审批通过的补贴人数和标准,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预算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各市残联和财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联合向省残联、省财政厅提供下一年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预算。

  (五)民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有关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残疾人协会承担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服务工作。

  2017年西安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本月起,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将正式开始发放,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可获得不少于50元生活补贴。

  我省有残疾人249万,占到总人口的6.69%。如何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一直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近年来,为了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我省先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残疾人在城乡低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各个方面广泛受益。目前,全省残疾人城乡低保已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残疾人所实行的单独施保或增加标准,也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了必要的临时救助。

  昨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惠及贫困残疾人的一项好制度出炉。经省政府同意,省残联、财政厅共同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一至三级贫困残疾人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可获得生活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人全年不少于600元,且直接发放到人。

  根据意见规定,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将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程序,由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残疾人协会承担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服务工作。

  同时,补贴所需资金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对半分担。今后,该项政策的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哪些人可以领取补贴?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

  补贴按什么标准?

  为每名残疾人每月不低于5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直接发放到残疾人。已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市、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链接一二代残疾证怎么办理?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身份、残疾类别、等级的唯一合法证件。随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生方面的倾斜,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住房、补助等方面将获得更多实惠,而残疾人二代证是其享受这些新优惠政策的基本依据。

  二代证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电脑管理软件,是残疾人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与公安部的户籍信息系统接轨,在全国可实现联网和查询,并且具有较高的防伪技术。

  办理残疾人二代证没有年龄等方面的限制,只要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可申办。申请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必须的材料,向所在社区或乡镇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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