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西省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1 19:54: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广西省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21 19:54:4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十月怀胎,新生命的诞生,给家庭带来的是快乐与喜悦,可是由于现在的饮食、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新生儿的疾病也越来越多。由于新生儿的特殊性,并没有医疗保险可以作保障,这样会给家庭带来精神与资金双重的负担。如何把这样不确定的风险降到最低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广西省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新生儿社保报销

  1.报销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实行实时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凭收费收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2.手续办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和身份证(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下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应提交资料。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医技类检查诊断报告、当次收费汇总清单或明细表、法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特定病种门诊:门诊收费收据、收费清单或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医疗费用报销后转账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卡或本人结算户存折。

  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投保了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管是普通门诊、大病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见下:

  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就是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