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湖北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15 18:35: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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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扶贫就是“”个人定制“”式的扶贫。不仅保证个人经济上翻身,而且经得起党中央的检验。《2016-2017年湖北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湖北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湖北省扶贫办新闻发言人、副主任柳长毅

  以省委的名义出台关于某个专项工作的决定,这在湖北省尚属首次”11月2日,湖北省扶贫办新闻发言人、副主任柳长毅作客荆楚网嘉宾访谈,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解读。

  柳长毅介绍,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这个重要文件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就是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办实事、做好事,以补齐湖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短板。《决定》中的惠民政策为5个方面:产业发展、贫困人口能力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村公共事业服务及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优惠政策共计有28项。

  如在产业发展方面,省委决定建立贫困村产业发展基金,建立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基金,并出台政策支持农业合作社建设,支持互联网销售农产品具体政策等;在贫困人口能力建设方面,对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补贴从每年每人1500元增加到3000元,“三支一扶”期满的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经过考核合格可以直接聘用为当地事业单位员工等。

  柳长毅说,在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方面,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在这方面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给予重点支持。如提高通车公路建设补贴标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优先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和电网的升级改造等。此外,湖北省还从中央争取到了600亿元的资金来对全省30万个生活在恶劣自然条件下的贫困户进行搬迁扶贫,“下一步中央还要在每个村投入几百上千万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方面,《决定》中也有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策。”柳长毅说,湖北的贫困人口中有60%左右是因病致贫,湖北省委、省政府将运用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等各项措施来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新农合报销标准直接提高20%。另外在教育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实行免费高中教育,免费职业教育。

  柳长毅还介绍,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解决农民贷款难是各个县、乡政府长期呼吁的一个政策,这次也通过《决定》得到了完善和落实。此外还有土地、住房、集体用地等方面都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这将会极大地支持和推动湖北扶贫开发工作快速前进。

  “《决定》具有站位高、含金量高、思想性强和操作性强的特点,”柳长毅认为今后湖北省每年在扶贫开发方面的投入将会成几何倍增长,人民群众也会从中得到很多实惠。

  上月29日,由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大幕由此拉开。此举是为了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之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孙大钟同志和省政府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崔先华同志对此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2016-2017年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搬迁户数和总人数占全国十分之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决战决胜五个一批中的关键一批脱贫工程。在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中,我省搬迁的总户数达30.63万户97.79万人,均约占全国300万户、1000万人的1/10,占全省590万贫困人口的16.22%。这些贫困户大多居住在深山区、高寒区、石山区、库区、地方病多发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其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几乎覆盖全省各地。如此浩大的扶贫搬迁工程,在我省历史上实属罕见。

  这是省委省政府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重大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令后的第一场大仗。同时也是应对经济下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对此,既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估计,拟定应对之策,更要看到有利因素,抢抓机遇,当好先锋,坚定决战决胜的信心,务必首战告捷。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搬!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一项,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搬迁一户就要脱贫一户,这是关键,也是核心。省委省政府强调,不能把完成搬迁任务等同于完成脱贫任务,一搬了之。这一轮的搬迁对象,是指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30.63万户97.79万贫困人口,以及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的无房渔民。这是搬迁任务和资金分配的基础依据。为确保搬迁对象精准,目前各地正迅速对建档立卡搬迁户按精准识别的要求和程序作进一步的摸底核实。

  从总体看,此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指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有搬迁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户:

  ——居住地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或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匮乏且难以改善,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区和地方病多发区的;

  ——居住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频发或易发区,确有避险搬迁必要的;

  ——居住地属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

  ——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大型湖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

  同时,根据中央要求,凡有搬迁意愿,非建档立卡搬迁户的其他农户,可以同等享受集中安置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政策,但所需要的建房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不能以建档立卡外搬迁户充抵建档立卡内搬迁户,更不能把国家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的建房资金用于不是建档立卡搬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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