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青海省顺产报销和剖腹产报销比例,顺产报销医保材料

发布时间:2016-11-05 21:48:0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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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产是一种分娩方式。顺产比剖腹产好多了,至少生完后还是完整的,没有缺陷。这对爱美的女性来说是个最大的诱惑。剖腹产是一种手术,会给产妇带来损害,无论从心理还是身体上。两者都是有报销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青海省顺产报销和剖腹产报销比例,顺产报销医保材料》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顺产报销和剖腹产报销比例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提高调控失业风险的能力方面,下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

  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确需裁员时要预先制定安置方案,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报当地政府同意,并实施专项帮扶行动。切实维护被裁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兼并重组补偿费要优先用于人员安置。

  同时,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对失业风险的应急预案。推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改革,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建立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对象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继续保留12个月的低保待遇。

  顺产报销医保材料

  青海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青海省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青海省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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