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石家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2016-10-26 17:01: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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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保单位:

  为了做好核定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和其它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核定缴费基数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二)申报方式

  该年度的审核方式,与往年一样,仍然依托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网址www.sjz12333.gov.cn。

  (三)网站登录方法

  使用本单位的单位编号、用户名、密码登录。例如:单位编号123,用户名800123,密码1。

  (四)申报程序

  1、第一步,在网上导出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

  2、第二步,对第一步导出的本单位信息数据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准确地核对;

  3、第三步,将第二步核准的本单位信息数据导入网报系统。

  (五)附报资料

  1、由市或区财政局、人社局审核并盖章的《2016年度10月份会计报表》、《工资表》;

  2、由市或区社保局审核并盖章的《2016年度10月份退休人员养老金花名册》;

  3、本单位核对并盖章的《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核定表》;

  4、实行绩效工资单位,还应附报《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表》、由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盖章的《职工明细表》。

  (六)2017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下列标准申报本单位2017年度缴费基数(即2016年度工资总额)。

  1、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含第13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独生子女费-烤火费;

  2、退休人员养老金=应发养老金-交通费。

  二、其它业务

  (一)城镇职工常驻外地在职职工、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受理时间

  2016年11月11日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止。

  2、办事程序

  由所在单位于规定时限,凭应报送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征管业务大厅相关科室办理。

  3、应报送的资料

  (1)常驻外地在职职工:《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易地就医人员备案表》、《花名册》;

  (2)易地安置退休人员:《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易地就医人员备案表》、《与居住地户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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