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抚养费如何收缴计算(三)

发布时间:2016-10-07 22:09:5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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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人员,除不得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属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二)项情形的,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属第(三)项情形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参照上述处理办法,由所在单位分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的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工资,不得评为先进,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困难补助;是农民的,其家庭不再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的分配份额;是城市其他人员或者农民的,不得录用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第四十七条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停止其第一个子女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已领取的奖金、补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应当退还。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者不落实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措施以及不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以及认为行政机关在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3月3日陕 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 8月2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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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18日起,北京开始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9月22日中新网 )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初期,因重男轻女及养儿防老等传统因素的影响,超生一度是计划生育工作中较难遏制的现象,也因为如此,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一政策便成了推行计划生育的一大利器,毕竟生育成本加上惩罚金额对于想要超生的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时移世易,随着中国社会生育情况的改变,曾经的高生育率已经急剧下降。同时,尽管因“人口红利”逐渐衰减和老龄社会到来而开始全面放开二孩,但民众的生育意愿仍不强烈,此前有媒体调查,目前仅32.8%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生二孩。

  生育率下降的社会背景既包括传统观念的逐渐淡化,如即便是在农村,不少人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对生儿子抱有执念;还包括养育成本受经济的影响而越发水涨船高,大多家庭一个孩子都应付不来,何况两个,而《人民日报》此前的调查显示,如果没有生育政策,想生三孩的仅占6%。“全国社会抚养费95%以上针对两孩家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绝大部分处罚对象将不存在”,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似乎显得无的放矢了。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是把高生育率降下来,如今生育率已跌至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的低谷,且即使鼓励生育也并无反弹迹象。那么一边是某些地方要求打结婚证时交押金保证生二孩,一边又把着社会抚养费不松手,这怎么都像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悖论。

  更重要的是,社会抚养费一直缺乏一个统一的征收标准,有的地方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到10倍征收,有的地方则是2到3倍,这其中既存在弹性过大,也存在差异过大,极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同时各地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每年加起来高达200亿,但其去向却始终是笔糊涂账,更有甚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以及计生指标的牢不可摧,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往往伴随着暴力执法。

  尽管出于人口政策的改革需要,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已经作出了相应调整,但仍有人指出:“为了不足百万的超生人口,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有这个必要?”这也正是社会抚养费到底还具不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的最大疑问。换句话说,如果不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收费依赖,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否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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