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保险范围及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07 21:54: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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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6年辽宁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保险范围及标准)》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辽宁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目前,各地都在积极的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人民群众们可以通过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来减轻医疗压力。而所谓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也就是新农合二次补偿,一般是针对医疗费用高,报销低的住院参合患者实施,并不是对全县住院参合患者都实施,如果本县确实够实施二次补偿条件,不用个人去申请,到时新农合会通知你!

  符合二次补偿参合患者由市新农合服务中心打出名单,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乡镇发放到所在村委会,村委会通知该参合患者,填写二次补偿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镇、村公章,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持本人申请书、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医药费补偿结算单、二次补偿申请单到市新农合监管办审批,到市新农合服务中心(人寿保险公司)办理补偿结算资金。

  保险范围及标准

  1. 辽宁省大病保险起付线

  辽宁省大病保险起付线将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并根据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农村低保、五保、低保边缘等贫困居民的大病起付线上调至一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60%。辽宁省计划在“十三五”末期实现大病保险起付线调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内。

  2. 辽宁省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辽宁省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其中城镇居民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指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将达到70%左右;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对超过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将给予不低于50%的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3. 辽宁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为合规医疗费用,原则上与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一致。其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逐步将城镇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价格昂贵、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等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支付范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等方式确定

  2014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或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都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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