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及标准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09-22 13:57: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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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南水北调、高速铁路(公路)、产业聚集区等国家合法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面积的核实

  县级农业部门组织编印《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级农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汇总确认的《清册》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清册》内容,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

  补贴资金的兑现

  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分户《清册》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农户固定补贴存款折(卡),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另行研究制定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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