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申请出售条件(二)

发布时间:2016-09-18 21:14: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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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就业人员,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

  3.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合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安排。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确因需要的经批准可续租3年。

  不能转借 3个月不住就收回

  合肥公租房买卖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合肥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对于合肥公租房买卖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吗?如果将公租房转租、转借、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的;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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