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出台哪些新政,新政策出台都有什么改变

发布时间:2016-09-10 23:34:4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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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安徽省二孩政策最新解读

  “遵循奖励优待政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立法精神,兼顾了条例的操作性和实用性……”。1月14日下午,就修正案(草案)中一些关键修改,以及市民关注的终身只要1个孩子的夫妻,政策如何等焦点问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于德志在会上也给出了解答。

  取消与全面二孩政策不符的奖励

  记者: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奖励优待政策有何变化?

  于德志: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享受的奖励和优待不变。取消的是与全面二孩政策不符的奖励措施。删去了给予放弃再生育夫妻奖励的规定。

  产假延长60天体现立法导向

  记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基础上,产假延长60天,是处于何种考虑?

  于德志:将条例规定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并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既维护生育一孩夫妻的现实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二孩的立法导向。

  三情况可生“三孩”

  记者: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了三种情况可申请再生育,分哪3种情形?

  于德志: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的3种情形。经了解各省市正在进行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改情况,第一种的再婚家庭再生育情形,各省市均有规定;第二种的再婚家庭再生育情形,在国家卫计委推荐方案基础上,我省做了相比较而言较为严格的规定;第三种的病残儿家庭再生育情形,各省市也都有规定。

  

  安徽拟取消晚婚假产假延长60天 3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1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开幕,听取审议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规定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男方的10天护理假。在奖励政策方面,遵循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立法精神。草案明确,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焦点 假期

  取消晚婚假 女方产假在国家基础上延长60天

  现行条例规定,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草案删除了条例中有关晚婚假的规定。根据上述决定中关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草案对假期奖励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 天。(二)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在会上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介绍,草案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既维护生育一孩夫妻的现实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

  焦点 再生育

  3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草案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针对再生育问题,草案明确了可以申请再生育的3种情形。分别是:(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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