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立案标准 小偷入室盗窃发现无人居住 在房主家住3个月

发布时间:2016-09-08 13:51:4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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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巴中9月7日讯(杨杰 记者 余开洋)小偷入室盗窃后,不仅没有离开,居然趁被盗人家里无人居住,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近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被南江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无业,去年开始偷盗,作案地点主要在南江县八庙乡、沙河镇等地。2015年6月,赵某某来到南江县沙河镇进入蒋某某家中企图盗取财物,在发现蒋某某家中无人居住时便住了下来,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0月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某趁南江县八庙乡村民肖某某、田某某,和沙河镇村民蒋某某外出务工家中无人之机,先后进入肖某某、田某某、蒋某某家住宅,将三被害人家中的腊肉、米、面、油等食品食用,盗走肖某某住宅内现金60余元、裤子1条。将蒋某某住宅内的1圈电线和1把电锤拆卸,获取内部铜线后转卖,获利40元。

  随后,赵某某发现蒋某某家无人居住,加上他自己没有落脚的地方,便将蒋某某家当成了“旅馆”,不仅时常住在其中,还在里面生火做饭,吃吃喝喝。由于附近人烟稀少,这一情况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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