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重庆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

发布时间:2016-09-02 09:3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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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重庆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重庆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

  二婚享有法定假期吗?随着社会婚姻观念的变化,二婚越受到关注。让我们一起看看2016年重庆再婚夫妻婚假的有关规定。

  2016年重庆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3月31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在婚假、产假、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修改,4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重庆市全面二孩新政正式落地。

  修订后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再有晚婚晚育的相关奖励政策,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

  故重庆婚假为:

  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重庆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注: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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