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颁布(制度实施具体方案)(二)

发布时间:2016-07-30 17:33:5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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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预警线(上线)为17%,即凡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以在上线以内合理安排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中线)为10%,即凡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参照基准线,合理安排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最低线(下线)为4%,即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职工工资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指导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全省各类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充分考虑本企业实现利润、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状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围绕基准线,在上、下线之间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全省各类企业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与工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围绕基准线,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经过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青海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贯彻实施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管理政策规定,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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