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诉40年 教师汪康夫申诉40年:仍相信法律被强奸女生出面翻供

发布时间:2016-07-21 09:48: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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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4岁的汪康夫,人生50年都活在“牢门”里。

  前10年,他是一个满城风雨的“强奸犯”,被控利用教师的身份强奸少女学生两名、猥亵少女学生10名。

  后40年,他出狱,又走进一个透明的“牢门”:他能看见门外一直支持他的妻儿,为他奔走呼吁的老朋友、律师、记者,在电视上痛苦流涕承认当年说谎的“被强奸”女学生,以及对当年发生的一切躲躲闪闪的人们。

  在门里,他低着头不断地写申诉信。尽管认定是法律程序不公毁了自己一生,汪康夫依然相信法律程序本身,他说再绝望时自己也不曾闹访,要维持一个读书人的体面。

  “被害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这个罪让我怎么认”

  1966年,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24岁的小学教师汪康夫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公安机关起初认定:汪康夫以找学生“谈话”、帮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使用各种流氓手段,强奸12名女生。

教师申诉40年:仍信法律

  汪康夫表示,只希望能清清白白离开人间。

汪康夫在整理申诉材料

  汪康夫在整理申诉材料

汪康夫在宽慰“被强奸学生”尹福贞

  汪康夫在宽慰“被强奸学生”尹福贞

  后经复查,莲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汪康夫强奸两名女生,猥亵10名。

  汪康夫不认罪,他在二审宣判笔录上写下:“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出狱后他犹豫再三,试着给当年的女同学寄信,问她们为什么检举。

  一人回信:“究竟为何事使您改造10年,倘若为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实在的冤枉,冤枉,大冤枉,我可到法院去作证。”另一人回复:“我以前不知道这件事会到我的头上来,我也要设法把这事弄清楚。”

  汪康夫惊愕:“10年牢狱,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这个罪让我怎么认?”

  1966年5月的一天早上,班里突然换了班主任。班长李利元偷偷打听到,教师汪康夫因为涉嫌强奸女同学被带走了。他不敢相信,印象中的汪老师为人正派认真,从不和其他教师喝酒猜拳乱开玩笑,连打乒乓球都是认真的。

  50年后的2016年,李利元在电话里向澎湃新闻回忆,当时他不敢跟同学说什么,正值文化大革命开始,那时学校的政治环境很紧张。

  全班12名女同学都被两名教师叫去做了秘密谈话,谈话逐次进行。被谈话的女同学之一李莲欣日前告诉澎湃新闻,教师曹静安在放学后把她叫到一个房间里,让她写出汪康夫对她做了什么。

  她回忆,当时不知道该写什么,汪老师是她心目中最好的老师,她总是自豪地跟别人讲,“我们班一整面墙,全是流动红旗。学习好,体育好,文艺也好。”

  可是不写就不让回家。“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是棍子吗,什么塞进了你的阴部。”李莲欣称自己很害怕,对曹静安的话不知所云,最后照着一份写好的材料写了几行,签字才被放走。

  出门后,李莲欣遇到了好朋友李花清,知道了她被另一名教师贺恩莲找去谈话,也是不写就不让出门。李花清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她喜欢汪老师上课的活泼劲儿。汪康夫常在黑板上一边布置作业一边就唱起来:“太阳出来罗嘞喜洋洋罗郎罗”,同学们也就跟着唱:“挑起扁担郎郎采光采上山岗罗”。

  李莲欣小声对李华清说:“都是胡扯的,我们害了汪老师。”她转头一想,害也是曹静安害的。

  两人从此再也没有听说过汪康夫的事情,直到50年后澎湃新闻记者找到她们,李莲欣才意识到当年的那几行字让汪老师坐了10年牢,她原以为汪老师很快就会被放了,或者调到其他学校去了。

  贺恩莲、曹静安在和12名女生谈完话后,分别上交了一份报告,上面记录了汪康夫“强奸女学生”的详细过程、女学生“被强奸”时的身体反应,在这份报告里,贺恩莲甚至记录了“强奸过程”的对话: 叫了一声哎呦,汪说:“叫什么,有痛吗?”

  汪康夫的同事刘丽南当时回到家里偷偷告诉弟弟刘砥南,你的初中同学汪康夫因为“强奸”被抓。刘砥南50年后告诉澎湃新闻,他当时不敢相信,猜想汪康夫被抓可能与他的家庭出身有关。

  汪康夫的同事郭志彪回忆,他当时也很惊讶,他和汪康夫同住一间教室宿舍,知道汪康夫和同学关系好,但没发现有什么出格行为。

  郭志彪知道汪康夫性格孤僻的一面,平时很少说话,有空就看看书。因为他家庭出身不好,父亲此前是国民党军官。

  没有人敢站出来为汪康夫说话,只有在看守所里的他自己不认罪。莲花县人民法院“关于强奸少女犯汪康夫的案情报告”显示:公、检、法三家随后派员组成工作组,对案件进行了复查。

  复查过程中发现,曹静安在找女生谈话过程中有追逼和引诱现象,由自己写好检举稿子交给女学生抄。由此,强奸12名变为强奸两名,猥亵10名。

  申诉40年:绕一个圈,又回到原点

  汪康夫没想到,他的申诉之路会长达40年。其中经历了几次由希望到失望的反复,大多时候是无望,没人理他。

  第一次希望的来临在1980年。汪康夫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对当年一审法官、参与“问话”的教师贺恩莲、曹静安等有关人员做了重新调查。

  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过:“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贺恩莲谈到,“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法院最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希望出现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了此案。

  汪康夫的代理律师魏方红对澎湃新闻称,他于2011年4月18日去吉安中院调取案卷时,看到一份曾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区检察院作出的联合调查报告,该报告结论是“认定无罪,否认原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魏方红称,该报告法院禁止复印,自己未能拿到复印件,就把结论摘抄给汪康夫,汪康夫把这几行字工工整整记到了日记本上。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认为,自己的强奸罪名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称原卷中如有上述材料他就息诉。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过信访转办函将本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莲花县已经不再归属吉安市,被划分到萍乡市。次年,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

  汪康夫不服,继续向萍乡中院申诉。2004年,萍乡中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吉安中院回复,1987年已经给了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诉回复。汪康夫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省人大回复:来信已转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酌处——绕一个圈,又回到原点。

  从莲花县法院、检察院到吉安中院、检察院、人大、政法委,从江西省高院、检察院、人大、政法委到最高法院、检察院,汪康夫说他写过几百封信,还先后从江西、浙江、广东、北京聘请过6位律师,每位律师起初看了案卷后都很有信心,但没有人争取到立案这一步。

  随着书信石沉大海,律师不接电话,汪康夫逐渐对申诉不抱太大希望了。但他依然坚持写信,每写一封还要反复修改。他总觉得,别人不受理,大约是因为自己的申诉信还有哪里没写明白。

  妻子:“支持丈夫告到最后”

  2016年,已经74岁的汪康夫放下写材料的笔,拿起烟斗慢慢抽上两口,眼神明亮——他身上少见经年申诉者的悲情,更多时候是温和的:他高高瘦瘦的,须发尽白,穿着干净整洁,左手腕上戴着一块老式白钢手表,动作不急不缓,语气不高不低。

  汪康夫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如今都成家立业,还给父母盖了新房。父母年岁大了,大女儿金凤就和一双儿女回家照顾父母。

  这一家人,除了汪康夫不苟言笑,母亲、女儿、外孙女、外孙都有暖心的笑容。金凤说爸爸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他最大的幸运就是娶了我妈,又生了我们。”她又转头问母亲,“你最大的幸运是什么?”老太太不好意思,指指汪康夫,“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老头子啊”。

  1975年,33岁的汪康夫减刑一年出狱,村里人帮他向邻村29岁的周三英提亲。周三英答应嫁给汪康夫,因为门当户对。她的父亲在解放前逃亡香港,怕找家庭出身太好的人受委屈。

  刚结婚,周三英就问丈夫:你到底有没有这事?汪康夫说没有,但凡有一点,就不告了。从此,周三英说她没有一次动摇过,哪怕孩子都劝父亲算了,她也支持丈夫告到最后。

  汪家一贫如洗。周三英把娘家人塞的结婚红包拿出来给汪康夫买邮票和信纸。为了赚钱,体质弱的汪康夫在家种菜、孵小鸭,妻子一大早就挑出去卖。实在凑不够去申诉的路费,妻子就去借钱,没少看别人脸色。

  小外孙女雅婷腼腆地笑着说自己很崇拜爷爷,从爷爷那里学到了要有礼貌、关爱家人;大女儿金凤觉得爸爸教会她们兄弟姐妹诚实、信用、善良和宽容。

  江西电视台采访金凤时问道,爸爸的事对你们子女有什么困扰。她对着镜头:“我们头一直抬得挺高的。因为这本来就是冤枉的,怕什么呢?”

  但汪康夫的小女儿汪珍珍向澎湃新闻回忆起她小时候,父亲和村民起争执,人家甩来一句“你这个强奸犯”时,眼泪还是止不住往下滚。

  “爸爸很生气很激动,却也没有说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说,从小最常见的场景就是父亲在屋子里写信,她从没开口问过父亲“强奸犯”是什么,“爸爸被骂不吭声,(我)如果问他会让他更难过,也不知道从哪儿问起。”

  1979年,汪康夫收到同村石市小学校长钱秋胜的邀请,去学校当代课老师。钱秋胜是汪的初中同学,如今已经退休。他对澎湃新闻说,当时觉得汪康夫是个老实人,又深知他的教学水平,赶上学校缺老师,就找到了他。

  1985年,重新教课的汪康夫被选拔到县里比赛,获得“全县小学语文最佳一堂课一等奖”,公费到北京旅游。

  虽然汪康夫还是尽职尽责教学,但他和学生的关系变得不亲不疏。“吃一堑还不知道长一智吗?”每天下完课,就回家忙农活。他变得很沉默,路上遇到熟人和陌生人在一起,他不会打招呼,害怕曾经劳改犯的身份拖累了熟人。

  金凤说她觉得爸爸从来没有开心过。汪康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至今怀念上世纪60年代的时光,那时他晚上备课到深夜,给同学们准备英雄故事、传记故事、童话故事、笑话故事。他组织学生搞课外活动,爬山、打球、玩“侦察兵”游戏。他发表诗歌、小小说,梦想将来在写作上有所成就。

  “被强奸”女学生:当年被迫按手印作证,愿出面“翻供”

  2013年8月18日,江西电视台记者刘正发了一个朋友圈。

  “前两天出差,在山村里遇见一个古稀老者,一头银发向后严谨地梳着,谈吐文雅,整洁有礼。他用温和沉静的目光看着我,说想请我帮一个忙……他总是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左右,怯怯地小声问我,小刘,你觉得这事儿还有可能吗?”

  2016年5月25日,刘正在朋友圈写道:“忽然三年,老人在人群里期盼的眼神,我终于还是不能装作忘记。”

  江西电视台决定带汪康夫寻访当年法院判定“被强奸”的两个女学生。在采访视频里,坐在车上,记者问汪康夫,“你觉得她们会愿意见你吗?”汪康夫顿了顿,“会吧”。

  记者先单独见到了尹福贞,聊了些当年的情况后,问她愿不愿意见汪老师。尹福贞笑着说愿意见,她跟着记者在巷子里走着,十几米外,她看到了汪康夫。

  “汪老师,你还好吗?”尹福贞伸出双手紧紧握住了老师的双手,握了几秒,便再也憋不住眼泪,“老师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我六十多岁了。汪老师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都是污蔑。”汪康夫宽慰她:“我不怪你们,那时还小。”

  聊着聊着,变成了两个心脏病病友的交流,他们比照着手上的针眼,尹福贞破涕为笑。她让老师到家里坐坐,汪康夫拒绝了,“等到我能重新做人的时候,我再去坐。”

  另一位女学生洪仔妹对于和汪老师的见面显得颇不情愿。汪康夫说我不会记恨你,洪仔妹躲开老师:“记恨我也没什么用,我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她说自己只记得当年贺恩莲跟她说不承认就不能升学,她被迫按了手印,材料上的字很潦草,根本看不懂。

  汪康夫的律师曾经找她做过笔录,她也说明过老师没有对她做过什么。“但有什么用呢?一次次,别人还以为我害了他。”她的丈夫也劝澎湃新闻记者,“到关键时候你们再来,真开庭了,我可以去作证,我们结婚我知道她是处女。”

  尹福贞因为心脏不好去上海治病,丈夫接到采访电话,表示愿意配合。被问久了,也有些不耐烦地撂一句:“这事我们不管了。”

  班里另一位男同学李水明对澎湃新闻说,他通过节目才知道,法院判汪老师强奸的是洪仔妹和尹福贞。他回忆老师当年对男女同学都很关心。

  在江西省内的不同乡镇,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到当年判决书涉案12位女学生中的6位。其余的女学生,有的移居外省,有的已经离世,有的没人知道下落。

  受访的女学生都说,汪康夫是个好老师,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说出当年被谈话的细节,她们多数已儿孙满堂,有的人把记者带到离家人很远的地方谈话,有的对记者的提问模糊回答。

  大多受访者不知道汪康夫后来的境遇,有人认为他已经过世,有人认为他早已平反。如今听说后,有人愿意出庭作证,有人也会对其他女同学进行揣测,有人希望尽量不要干扰她的生活。

  汪康夫说,他不怪学生,但他不理解贺恩莲和曹静安。“即便当年不能拒绝派下来的任务,完全可以如实反映情况,何必威逼学生,把检举稿子交给学生抄,还编造那么逼真的性交过程呢?身为教师的她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将会产生剥夺人命的后果?”

  曹静安今年81岁,早已随儿女移居北京。她一头白发,皮肤白净,看起来是个慈祥的老人,只是脸上没笑容。女儿说她岁数大了,脑袋有点不好用了。

  在女儿的眼里,母亲太老实。母亲姐妹四人,只有她不是党员,因为当年如实交代了有个台湾的亲戚。丈夫对曹静安的评价是:忠厚诚实,教书一丝不苟,是一个没有入党的党员。

  曹静安话不多,语速不快,丈夫总在一旁抢着回答。谈到认真教学,她给我们讲了当年来例假肚子痛也要蹲着上课的故事。她记得学校原来教导主任的名字,也记得同教研组老师比她年龄大还是小。

  当被问起当年在琴水小学调查过谁时,她说不记得了。“是不是有个姓汪的老师?”记者试探。“是汪康夫吧”,她小心翼翼地回答。丈夫插一嘴,“是那个强奸女学生的”,她皱着眉不耐烦:“没有的事。”

  一旁的女儿打断了谈话,“不要弘扬这些负面的东西,不要讲了,不能随便诬陷一个人,判定一个人。”女儿把父亲叫走商量着什么。

  将近一分钟与曹静安单独谈话的时间里,记者问她是否找过学生谈话,她说“找过”。问她女学生有没有说汪老师强奸了她们,她说“没有”。再问检举材料是学生写的还是他们两位老师写的,女儿闯进来,向记者大声宣布,“谈话就此结束”。

  女儿推开相机,拉走母亲,“我妈是老年痴呆,她说的一切都不能相信”。曹静安在旁边看着女儿和记者的交涉,一言不发。

  78岁的贺恩莲移居广东,澎湃新闻拨通了她儿子的电话,确认身份后记者说明来意,对方挂断了电话。

  多位法律学者:取证有严重问题,需再审

  “很多案件我们查不清真相,但是我们可以向民众传递公平正义。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奋飞认为,探讨程序是否公正往往可以打开案件的死结。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诉法、证据法教授陈永生看来,尽管本案年代久远,但刑事申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新的刑诉法生效,新法对一个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旧法不同的话,应该按照新法来进行处理。

  陈永生详细看过案卷材料后,认为本案在程序和取证上存在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再审。在他看来,本案的唯一一份证据是被害人的陈述,违反“孤证不能定案”的规则;且这份证据是在恐吓引诱下取得的,获取程序上严重违法。加之,被害人如今指出当时在威胁下被迫说明情况,这是新的证据,也颠覆了此前认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证据。

  就法院所指出的汪康夫和被害女学生的信件往来是串通行为的说法,陈永生认为,即使司法机关有这种怀疑,只能是启动再审以后,经过审查确认,不能没有启动再审就直接否定掉新的证据。

  他认为本案申诉已经通过中院审查,汪康夫应当向江西省高院申诉。

  此前,汪康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曾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过七八十次申诉信,都无回复。其中,2013年10月13日寄往省高院立案庭的EMS快递被以“原址查无此人 用户拒收”的理由退了回来。

  魏方红律师记得,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听说是汪康夫申诉案,说“这个人我们知道”。最后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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