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辽宁省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26 20:30: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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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2016-2017年辽宁省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辽宁省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本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市居住或工作;

  2、人均月收入连续1年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线以下标准的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

  3、申请家庭为孤、老、残疾、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无房家庭;

  4、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2016-2017年辽宁省廉租房补贴标准解读

  补贴算法

  租赁补贴人口数的计算方法为:1人保障家庭按照2人计算,2人保障家庭按照2.5人计算,3人保障家庭按照3人计算,4人以上(含4人)保障家庭按照4人计算。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

  租金核减保障家庭交纳公房月租金标准:低保家庭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低保边缘家庭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7元。

  注:租赁补贴资金实行区域管理,共同负担的原则。市与县(市)资金负担比例为7:3;市与区资金负担比例8:2。每年由各级财政分别列入政府预算。租金核减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补贴标准

  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

  补贴标准:和平区、铁西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新民市、辽中县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法库县、康平县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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