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发放标准及范围(最新)

发布时间:2016-06-28 22:43: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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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28省份明确高温津贴标准你的津贴拿到了吗?》的文章在网络广泛流传,记者注意到,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的这28个省份中,并没有我省,那么2016年黑龙江高温补贴到底是多少呢?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我省2014高温补助标准是,津贴补贴平均标准为15.8元、前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6.7元、后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8.3元。目前黑龙江省尚未有新的高温补贴标准出台。

  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对象:

  露天工作的行业,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等,都是重点的受益行业。而钢铁行业、某些企业司炉工、焊工、公交司机等,属于工作场所温度较高的职业。

  界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有两个关键的数值:

  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标准是硬性的,如果确实超过规定的温度,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操作中,却要灵活,要区分不同情况,考虑双方都能接受。应该是由企业根据测定的温度为员工支付津贴。如果确实存在拒不支付的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内部协调,发挥工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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