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城乡医保整合并轨方案,医保整合最新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10 21:53: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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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居民医保覆盖了本市城镇居民,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实行市级统筹;新农合覆盖的是本市农村居民,实行区级统筹。另外,居民医保已全部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而新农合费用报销目前还未能全部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2017年厦门市城乡医保整合并轨方案,医保整合最新方案,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厦门市城乡医保整合并轨方案,医保整合最新方案: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二字,是推进医药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顾雪非说,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2016年7月2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供养。除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外,还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我省将为特困人员提供包括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在内的基本生活条件供养,可以通过实物或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原则上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以现金形式发放。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应纳入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范围。

  我省将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各地区可以在试点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疾病救助资金,统筹用于重特大疾病特困人员的疾病救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医保,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这就是大病医保。

  我省从去年1月起,启动大病医保以来,就规定了不设置病种限制、不设置报销上限,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付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即可享受。

  也就是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能否报销,不按照参保人报销的病种是什么,而是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目前,辽宁执行的药品目录,其中15%的内容为辽宁省可调节的,其余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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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规定,辽宁省各统筹地区考虑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及参保人员的构成情况,大病起付线一般设定为本市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

  除单笔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可享受大病医保外,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这主要针对的就是部分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很高,就可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

  为减轻城镇居民个人经济负担,参加大病医保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不需另行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待遇,报销不设限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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