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厦门国家养老政策新规解读,养老补贴比例

发布时间:2016-12-01 22:00: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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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家养老政策新规解读是什么呢?养老补贴比例又是多少?《2016-2017年厦门国家养老政策新规解读,养老补贴比例》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厦门国家养老政策新规解读

  厦门市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厦门养老保险水平也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水平。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的惠民性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关键核心,厦门市早在2010年,就已经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走在全国前面。3年多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政策框架上的城乡统筹,在业务经办上的城乡衔接和待遇标准上的城乡平等。2013年厦门市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按其选择缴费档次,每人每年政府补贴从45元至90元不等。政府补贴标准最高档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90元。二是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养老金与低保待遇叠加享受。三是扩大政府补贴人员范围,对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的缴费补贴。今年1月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30元。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6-2017年厦门国家养老补贴比例

  1、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连续缴费,达到60周岁时可以领取待遇。

  2、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年满60周岁时,必须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后方可领取待遇,但补缴的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3、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已按上述规定按年缴费或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的,可在年满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一次性将缴费年限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可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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