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职工河北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及劳动纠纷案例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29 22:30:2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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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职工河北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及劳动纠纷案例解读。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主。

  2016-2017年职工河北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及劳动纠纷案例解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折叠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流程

  1、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调解时,申请人应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

  3、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4、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5、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2016-2017年职工河北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及劳动纠纷案例解读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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