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新规定,广东产假增加50天,女员工担心加重就业歧视(二)

发布时间:2016-10-10 11:22: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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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产假或增加女性就业风险

  部分女性享受新政福利、为政策点赞的同时,不少女性也开始担心,对于企业来说,新政之下,一个初婚未育的女性有可能“三年抱两”,休假超过一年,有多少企业愿意招?“我觉得肯定会加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杨女士如是说。

  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曾代理了全国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她认为,中国跟女性有关的法律都是站在保护的视角,“认为给了更多的产假是为了女性好,但在就业方面确实有风险,企业会评估用工成本。通过增加产假天数保护女性的权益肯定是不够的,还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员工怀孕辞职可能会“马上准”

  华南理工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黄岩教授认为,新政对机关事业单位、高新知识产业影响可能比较小,但对低端制造业等产业影响更大。

  香港运豪集团属于典型传统制造业,女性员工占比达到了55%。李亚军说,制造业企业原本更倾向于用女性员工,但更需要考虑成本的问题,以前女员工休假3个月,还可以尽量协调,但是,如果产假提升到半年,那公司可能要考虑重新招人,替补岗位了。“以前女员工怀孕了要辞职,公司都会尽力挽留,但是,现在员工怀孕了要辞工,公司可能马上就批了,这或许就是新政前后态度的转变。”

  李亚军坦言,对于企业而言,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已构成了企业最大的成本,占比达到了60%,“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有没有生小孩可能成为女性入职的一个关键门槛。”

  “会更倾向于不招未育女员工”

  一家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也向南都记者坦言,从两年前二孩政策逐步放开时开始,该企业就不愿意招未育女性了,虽然招聘网站上不能直接注明性别要求,但在邮箱接收简历时,可以遴选性别,即使给予面试机会,如果女员工不是特别优秀,都是男员工优先。“用人部门基本报给人力资源部的要求都是男性,他们宁愿要个一般优秀的男员工,也不要优秀的未育女员工。”

  她曾遇到极端案例,一个女员工入职时是未婚未育,入职后2个月就结婚,紧接着怀孕了,随后频繁请病假,休完产假后上了4个月班,再次怀孕,最后以无精力上班为由辞职了。算下来,这位女员工在3年时间里生了2个孩子,总共为企业工作不到8个月时间。“新政落地后,企业会更倾向于不招未育女员工。已育一孩或是二孩、有一定能力的女员工是可以考虑的。”

  刘先生(化名)是东莞某上市公司的资深H R,他认为,女性就业的不公平此前就有,现在可能会加剧,但也并非一概而论,“人性化的公司也会从更长远的角度来应对,开辟绿色通道,这样一来,员工也会感受到温暖,忠诚度以及凝聚力也会更高,效率反而更高。”

  建议为企业减负,产假由夫妻共享

  黄溢智认为,增加的产假天数应当通过其他的措施进行消解,比如增加生育保险津贴,不让企业为产假“买单”。李亚军也认为,政府可以考虑从生育险种拿出一部分比例补贴企业,或返还企业,为企业减轻政策带来的成本负担。资深H R刘先生也说,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生育补助、减免税收,以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等来为企业减负。

  休假后岗位没人怎么办?黄溢智建议,应当设置补偿或奖励措施,对替代性岗位进行补贴。

  “增加产假也会强化女性照顾家庭的责任,不利于性别平等。从长远来说,我不赞成给女性那么长的产假,假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享,男性也应该休产假。”黄溢智建议,给女性延长的假期也可以分给男性,男性要承担相应的育儿责任。“比如瑞典的产假天数是夫妻的总量,要求每方休假不得少于多少天。”

  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帧则认为,面对新政的影响,应当正确地指引和教育。“女职工的生育是一种付出,是为社会繁衍劳动力、纳税人,女性生育行为应该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包括个人、企业以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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