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房租租赁管理办法内容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05 22:32:3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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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拓展至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 取消户籍年限限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不再受收入、户籍的限制

    没有石家庄户口、社保没缴满一年的外来务工者也可以申请保障房了。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3月1日开始,石家庄市内五区和高新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开始实行常态化受理。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随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居委会)进行咨询,按规定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者申请保障房不受收入、户籍限制

    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继续执行《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石政发【2010】29号)执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障人群,石市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城镇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拓展至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取消户籍年限限制,住房条件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再受收入、户籍的限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户籍年限不受限制;

    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社保缴纳年限不受限制,但必须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住房租金;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提示: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中,单身申请人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即可申请。离异申请人不再受离异时间须满2年的条件限制。

    ★父母在市区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申请人,不得申请:

    1.申请人父母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

    2.申请人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

   3.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

    ★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随时申请保障转化。

    ★已配租新就业职工毕业满五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家庭类型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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