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

发布时间:2016-07-07 09:5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吉林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07 09:52: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亡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灾难,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数字有极具上升的趋势。令人担忧的是道路交通伤害常常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如此时代当下,我们都应该提高这个人为危机的关注,安全上路,安全回家。以下{大铁棍娱乐}小编为您整理【2016吉林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

  2016年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算?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来计算赔偿标准。

  2015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901元,同比增长7.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973元,同比增长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26元,同比增长5.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783元,同比增长7.9%。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5.8%,农村恩格尔系数为29.0%。

  根据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1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7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26元/年。

  2016年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依据数据:

  (一)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9元/年;

  (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43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593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67元/年;

  (五)职工年平均工资:45573元/年。

  (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21284元;

  采矿业:45609元;

  制造业:41570元;

  电力、热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3574元;

  建筑业:40477元;

  批发和零售业:32390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182元;

  住宿和餐饮业:33646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9068元;

  金融业:77086元;

  房地产业:47953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134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6555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716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771元;

  教育:55101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54280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3997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537元。

  2016年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