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18年判无罪 蒙冤入狱18年后被判无罪吉林刘吉强提交“错案追责申请”

发布时间:2016-05-25 19:51:5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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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网长春5月25日消息,18年来3次被判死缓终被改判无罪的刘吉强,25日向吉林省检察院控申部门提交了依法追究错案责任申请,要求依法追究在他被逮捕、起诉、判决、裁定中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人。


  记者在刘吉强的申请上看到,希望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办案人员非法羁押、刑讯逼供的责任。同时,要对错捕、错诉、错判、错裁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傍晚,吉林市27岁的女子郭某被杀死于家中。经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侦查认定,郭某时年34岁的朋友刘吉强为凶手。

  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999年12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吉强上诉。2000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02年6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同年11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决,刘吉强又被判为死缓。

  刘吉强不服上诉,2003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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