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宿舍产子身亡 绝望中的自杀是高校之耻(三)

发布时间:2016-03-28 10:21: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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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要为意外怀孕的学生营造人道的环境。校方对学生的非婚性行为采取保守的和限制的措施无可厚非,但任何规则的制定首先是服务于被管理者,而不是迫害被管理者。所以,即使校方坚持对获悉的学生性行为采取一些惩戒措施,那么这些惩戒都必须服膺于对学生提供积极的帮助和支持的职能。意外怀孕的女生自己本来就已经处于高危的心理应激危机期,校方作为道德惩戒的职能从人道的立场而言,必须在提供积极的指导和服务的前提下,帮助怀孕女生顺利度过危机期,在提供人道关怀的基础上再言必要的道德惩戒。对于亟需学校帮助的怀孕女生来说,任何不以人道和人性关怀为前提和基础的惩戒都是不道德的,无论假什么名义。

  再者,学校的基层学工干部,如辅导员、班主任,他们的首要职责应当是服务于学生,是学校行政权力加诸给学生以惩戒的缓冲层,而不是变本加厉的基层酷吏。也就是说,从整个学校对院系基层学工干部的考核有必要做大范围的调整和修订。校级部门可以唱白脸(虽然唱白脸已经够恶劣了)严明校纪,而基层学工干部就应该唱红脸抚慰学生。现在多数高校的行政官僚机构对院系学工系统的考核都是以学生工作没有出麻烦为表彰,一旦院系有女生意外怀孕,那么院系学工系统的考核就会被减分。这样的考核应该倒置过来,学生权利范围内的事情不应该作为对院系学工系统的考核要求,而应当考核当有女生意外怀孕而不信任院系的学工干部这才应该是减分项。事实上,对一个高校来说,以不出麻烦事为学工的考核要求不仅是行政官僚的颟顸,根本就是尸位素餐、倒行逆施。

  概言之,高校的性教育不仅包含对全体学生的性知识、性教养的教育,还应该,更应该包括对行政官僚、院系学工干部的性文明教育。无论怀孕女生如何地触犯校纪校规,她首先也主要是一名怀孕的女性,她应该得到善待,得到帮助,得到关怀。保护怀孕女性是早期人类,甚至相当多种动物群落自然形成的规范。如果顶着“教授”头衔的学校行政官僚,戴着“教师”面具的院系学工干部连善待怀孕女性都做不到,那他们的性文明水平恐怕连一些动物群落也不如。

  所以,女大学生宿舍产子身亡根本就是高校之耻。一个在校的女生,在临盆分娩时得不到任何善意的帮助,独自在宿舍冒着巨大的风险产子,无论是分娩时的自然死亡,还是绝望中的自杀,这样的高校对她来说是怎样的一个凄冷荒原与暗黑丛林! 文/唐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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