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代课教师转正的条件及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30 14:4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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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课教师产生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一些地方经济欠发达,尤其是基层政府财政拮据,导致教师有编不补,大量聘请报酬低微的代课教师;二是部分地区办学条件艰苦,本、专科毕业生不愿去,即使去了也留不住,别无他法,只有聘请代课教师;三是由于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存在差距,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城市学校超编与农村学校缺编并存的现象,造成一些区县教师编制不足。《2016年江西省代课教师转正的条件及新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江西省代课教师转正的条件

  首先要具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中学要有大学以上文凭。 然后报名参加地方教育局招收教师的考试,考试合格,就具备当教师的资格。 最后要到所去学校,由这所学校来考核代课教师转正新政策解读,这很关键,当这学校认为你教课等方面能力符合他们学校需要的要求,录取你了,在工作一年后合格了,才可以转正。

  代课教师转正新政策解读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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