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及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7-02-05 16:14: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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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新政策实施方案,里面有最新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等等相关说明。2017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及补偿标准.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多渠道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城扩容提质,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全面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城镇面貌明显改观,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二、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在加快推进城市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将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各级政府要将棚户区改造同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同加快中心城市改造升级和县城建设攻坚战工作相结合,根据当地实际明确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及时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属性,落实支持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优先列入市、县政府的房屋征收计划,并加快实施征收。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统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含商品住房部分)可以搭配建设一定比例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优先用于安排改造后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具体配建比例由各市、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不得对城市安全、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

  2017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包括石油、煤矿、铁路、钢铁、电力、有色、黄金、地质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鼓励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企业通过实施改造,盘活企业资源,壮大企业实力。引导和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城镇集中,积极探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后住宅小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方式方法,安置住房小区要逐步向地方政府移交,有关国有工矿企业应当承担相关费用。

  (三)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继续加大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度,将农垦系统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全部列入国家改造计划,争取中央补助支持,加快实施改造。对国有林场、农场、牧场之外的其他林业和农垦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优化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布局,方便生产生活,促进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资金支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投融资平台带动、优化金融环境、吸引民间资本、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提高资金筹集能力。

  1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和补助力度,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省级继续对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给予专项补助。市、县政府应当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市、县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除国家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市、县可统筹使用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确定资金补助规模,用于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各地政府要加强资金监管,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3发挥各级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各级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拓展经营范围,实现多元发展。市、县政府要注入资金、土地等资源,增强平台项目运作能力。依法取得资质的平台公司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可搭配建设一定比例商品住房、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改造与开发相结合,形成良性循环,所得利润全部用于弥补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

  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增强项目运作能力。要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用足用好国家专项信贷资金,推进我省项目建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贷款担保模式,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金投入。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投入,按政策要求降低资本金比例,建立绿色通道,优化信贷管理模式,提高审批审查效率。建立健全棚户区贷款风险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继续发挥省级融资平台作用,帮助地方增强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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