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居住证网上申请办理官方入口及申报流程攻略

发布时间:2017-01-14 13:19: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云南省居住证网上申请办理官方入口及申报流程攻略》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1-14 13:19:1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云南省居住证网上申请办理官方入口及申报流程攻略。在填写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内容。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云南省居住证网上申请办理官方入口及申报流程攻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户籍窗口服务为先、管理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优质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户籍窗口包括州(市)、县(市、区)公安局所设立的户籍窗口和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公安(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及其它直接面向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窗口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第二章 窗口建设

  第四条 户籍窗口实行“低台敞开式”办公,门口应有醒目标志。室内多个窗口办理不同证件的,应设立相应指示牌,同时设置群众等候点,配备供来窗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书写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警民联系簿、便民服务条等便民设施。窗口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设备物品及文书档案摆放有序。墙壁、桌面不得乱挂、乱贴、乱放非统一规定设置的物品。

  第五条 户籍窗口应公开以下警务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各类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户籍业务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批准机关等。公安(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和《户籍民警工作职责》;州(市),县(市、区)公安局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户籍窗口按照中心要求规范设置。

  (二)户籍民警和协勤人员姓名、照片、警(工)号,窗口工作和节假日服务时间。

  (三)户籍咨询、预约、监督、投诉电话及“户政E网办证厅”网址,实现户籍窗口“八小时满意服务,二十四小时预约服务”。

  (四)视频监控系统和“群众满意电子评价系统”。有条件的户籍窗口可以开通语音信箱、设置触摸式显示屏,给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提供直观、方便、快捷的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

  第六条 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应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咨询、办理有关户籍业务的首位户籍民警是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地解答群众户口咨询,同时对群众户口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属于职责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职责以外的事情,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引导工作,严禁推诿扯皮。

  (二)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等事项,户籍民警应当一次性告知所必须具备的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对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充的材料。

  

  相关阅读

  (三)限时办结制。受理、审批群众户籍业务时,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审批。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不批准或补充材料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不得超时限审批。

  (四)预约服务制。户籍窗口实行“八小时满意服务,二十四小时预约服务”,群众通过电话或“户政E网办证厅”网上预约办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和边境通行证等户籍业务,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反馈预约情况。

  (五)上门服务制。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当优先办理其申请事项。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应当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

  (六)优先服务制。对前来办事的老、弱、病、残、孕等人员,应优先办理。

  第三章 户籍民警及协勤人员

  第七条 户籍窗口原则设立“AB”角,保证户籍民警在岗在位。确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外出工作时,应当告示,公布联系电话,说明去向及到岗时间。

  第八条 户籍民警工作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需要调整的,必须报经县(市、区)治安(户政)部门同意,并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调整。户籍民警在窗口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 户籍民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较高的政治素质、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举止得体。

  (二)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熟悉公安业务基础知识,能正确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较强的服务意识,体恤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疾苦,服务工作诚挚热情、细致体贴。

  第十条 户籍民警工作职责:

  (一)宣传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居住证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来访群众的咨询。

  (二)保证户籍窗口办公设备运转正常,及时更新涉及户籍业务的警务公开内容。

  (三)按规定办理户籍业务。

  (四)做好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发放、缴销工作;

  (五)做好户籍档案管理工作。

  (六)及时更新维护常住人口信息。

  (七)做好人口统计工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