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种粮直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9 19:47: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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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粮补贴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其实就是中央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也称作粮食直补,与此类似有农机补贴等,他们都是中央的惠民政策。2017年广西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种粮直补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广西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

  种粮大户补贴提高了记者日前从市农委粮油处获悉,今年我市对种粮大户实行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即种植粮食作物50亩(含5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60元;种植粮食作物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30元。

  市农委粮油处处长袁德胜介绍,我市从2006年开始试点种粮大户补贴,2007年在全市推广,由各区县自行制订奖励政策, 10亩以上都算大户。2009年,我市出台了统一的补贴标准,种植20亩(含2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40元;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200元。这一标准一直延续了3年。

  种粮大户补贴鼓舞了种粮人。2010年全市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7307户,去年为1.1万多户。2010年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875户,去年达2070户。而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010年就有431户。

  “只有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才能出效益。在田间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规模种植之后,农业科技应用更加到位,产量相对提高5%以上。”袁德胜说,通过近几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提高了科技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不过,随着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的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急剧上升,很多种粮大户反映补贴标准偏低,影响了种植积极性。因此,市里从去年起一直在研究制订新的补贴标准,对种粮大户补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科学界定了种粮大户范畴,规定了享受种粮大户补贴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胡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二是按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不是粗放种植。三是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四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

  “今年种粮大户补贴较往年有所上涨,每亩最高补贴230元。这释放出一个信号,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袁德胜同时提醒农民朋友,种粮大户补贴不是当年发放,而是头年种了,面积核实之后,第二年才得补贴。这意味着,今年我市种粮大户补贴的发放,要求农户去年种植面积至少在50亩以上。

  种粮补贴 倒逼大户“大”起来

  2017年广西省种粮直补政策解读:

  “今年省上调整了种粮大户的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11月30日,凉山州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吴春余手拿通知,语气沉重。

  与往年相比,这份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发出的《关于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生了很大变化,这让凉山州主管农业的领导干部和主抓农业的部门感受到空前压力——如果不大力发展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凉山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在全省将越来越落后。

  政策之变

  补贴对象增加了

  “2011年,我省开始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吴春余告诉记者,2011年确定的补贴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含以种粮为目的而组建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补贴条件是“集中成片承包、租种耕地,且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的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通知》发生了很多趋势性变化。”吴春余分析说,第一,补贴对象增加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其次,补贴条件对种粮面积门槛分档次进行了提高,最高达到1000亩;第三,补贴标准也分档进行了提高,最高达到每亩100元。

  压力何来

  种粮大户不“大”且在减少

  “凉山农业部门的压力不是无中生有。”吴春余说,自从省上对种粮大户进行直补以来,凉山每年申报补贴的种粮大户在全省所占比例相对较小。摊开《2012年凉山州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吴春余告诉记者,2012年全州核实的补贴面积是1.45万亩,这不但在当年全省补贴面积中占比小,而且在凉山州540万亩承包耕地面积中也显得微不足道。

  通过分析《汇总表》,吴春余还指出了凉山州种粮大户发展中的一些问题。第一,绝对种粮大户不大,当年种粮面积最大的西昌市西乡乡群乐村村民王建共承包和租种耕地560亩,而大多数种粮大户仅迈过30亩的门槛。第二,很多县不重视种粮大户发展,2012年,凉山州只有7个县申报了种粮大户补贴。“从2011年到2012年已经兑现的种粮大户补贴户数和面积来看,数量都在减少。”吴春余给记者打印了一份统计表显示,种粮大户户数由913户下降到317户、面积从3.51万亩下降到1.45万亩。

  分析凉山州种粮大户不“大”的原因,吴春余说,一方面有凉山山地多、农民种植观念和方式落后等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与部分地区不太重视种粮大户的培养和扶持有关。他举例说,冕宁县、德昌县地处安宁河谷地区,一直是凉山粮食的重要产区,但2012年,这两个县都没有申报种粮大户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种粮户特别是大户的积极性。

  解决路径

  下功夫培育新型主体

  “经过几年运行,我省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农业厅粮油处副处长陈德全说,“《通知》对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的调整,一方面结合了近年来种粮大户补贴制度运行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贯彻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重点在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陈德全认为,凉山州基础比较薄弱,更应主动适应,才能让种粮大户更多涌现。

  到去年底,凉山州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0家、农民合作组织2400个。“但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很少。”吴春余认为,凉山州应该在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上下功夫,同时,适应凉山山地特点,在扩大规模经营中应该倡导走小型农业机械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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