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4 18:50:4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饮酒引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成都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禁酒令最新规定
禁酒也温柔 成都“温柔一刀”惊动央视
半小时微笑敬礼13次好个“温柔一刀”追踪
央视关注
昨日下午,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20分”栏目,以《美丽女交警执法也温柔》为题,报道了成都女交警胡玲因一段执法视频广受网友和成都市民喜爱一事。3分钟左右的新闻中,“新闻20分”栏目配发了题为《执法粗暴者应该学学胡玲》的“本台评论”。
央视评论说,罚你钱,还让你服气,这个女交警不简单,不仅这个司机服,其他司机也服,胡玲执勤路口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就是佐证。
人们服她什么?说白了,服的是人性化执法、服的是公正执法、服的是敬业精神。那些简单粗暴的执法人员,是不是应该学学胡玲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面对这些敬业的执法人员,行人和司机是不是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呢?
“温柔一刀”上了央视,她还有了粉丝团叫“铃铛”……仅仅两日,各大网站关于“温柔一刀”的执法视频和相关报道的点击、转载已超过一万条!已有网友喊出“干脆组织一帮成都的‘温柔一刀’去某地管理交通”的呼声。交警四分局交警胡玲用她的独特方式向我们展示了新交警的形象。
昨日,胡玲带着她的“粉丝团”在自己的辖区内,展开“禁酒”劝导行动……
吃着喝着 “温柔一刀”来了
昨日下午1时许,宽巷子“听香咖啡吧”宾朋满座。“来了,她来了……”几名服务员突然一阵小跑,众人不由望向大门。
一名女交警突然出现在门口,大眼睛、清爽短发和甜美的微笑,身后还跟着五六位脸上发光的年轻男女。“那不是美女交警‘温柔一刀’吗?”客人们兴奋起来。
拿着“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禁酒提示牌,胡玲在冉先生的餐桌旁停了下来。一个标准的敬礼后,她轻柔地说:“先生,您好,我是交警四分局的民警……”话音未落,冉先生和同伴就乐了,“你就是‘温柔一刀’胡玲嘛!”临桌也传来“我们都认识你”的声音。
愣了一下,胡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在国庆、中秋的双节来临之际,她提前送去节日的问候,并提醒司机们不要酒后开车!冉先生笑着向胡玲保证,“‘温柔一刀’来提醒,我今后更不可能酒后驾车了!”
冉先生高兴地说,他和朋友们一直在关注本报关于胡玲的报道,“这样的交警,我们都欢迎!”
胡玲“禁酒” “铃铛”随行
昨日中午,胡玲的“禁酒”劝导行动中,始终紧随胡玲的那几名年轻男女,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兴趣,一旦听见有人夸赞胡玲,他们比谁都高兴。他们就是刚自发组成的胡玲粉丝团———“铃铛”。听说胡玲昨日要参与交警四分局的禁酒宣传,他们便赶了过来。
“铃铛”王小姐说,看见网上关于胡玲的报道后,她就被这个温柔、执着的漂亮女交警深深吸引,看到有网友建议组成粉丝团,还取了一个悦耳的名字“铃铛”,她便报名参加了。“胡玲是我们‘铃铛’的榜样和好朋友,有这样的朋友,我们很骄傲!”其他“铃铛”说,每一位“铃铛”都是倡导交通安全的身体力行者,遵守道法还要宣传道法,他们将更多地跟随胡玲参与交通安全的公益活动。
学者分析
老百姓要温柔也要“一刀”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温柔一刀”这个名字太好了。
他说,过去,有些交警的执法形象不好,但交通秩序需要交警来维护,这样就出现了矛盾。老百姓急切地盼望一种文明的执法形象。
此时,胡玲的“温柔”执法形象出现了,她那种靓丽、温柔的执法方式,正好符合了老百姓的内心需求!然而,“温柔”之后,还有“一刀”。交通违法在这“一刀”面前,都难逃处罚!这两个貌似很矛盾的概念,在这里其实很和谐,应该说,每一位交警都应该是“温柔一刀”。
网友声音
期待交警执法涌现更多“温柔一刀”
执法“来横的”,未必能获得我们希冀的法治。笔者认为,微笑式的执法,应成为交警乃至城管等职能部门的一堂必修课。这里说的微笑指的是一种执法态度,一种执法作风,是贯彻文明执法、人性执法的一种内涵性的深层次体现。
这位女交警连续敬礼13次,最终带来皆大欢喜的执法结果,这是一个值得参照的标本。在执法过程中,一个微笑、一个敬礼,并不复杂,透过“微笑执法”让违法司机感觉到执法者的良苦用心和友善亲切的作风,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冲突也会在这一刻得到有效化解。
不要诗化解读美女交警的13次敬礼
13次敬礼,对胡玲而言,似乎成就了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可有没人想过:“13次敬礼”本身充满了怎样的执法尴尬?之所以要连续13次敬礼,不是因为胡玲想表现自己的温柔和执着,而确实是无奈之举。
对13次敬礼的女交警胡玲,我们理应给予掌声,但13次敬礼本身,绝不是应该有的执法常态,我们也不愿看到执法者以这种被动无奈的方式来换取理解和尊重。所以,不要诗化解读美女交警的13次敬礼,而应该更多抨击生活中漠视规则的人。
交警故事
路口读秒 一个绿灯多放两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好交警”。
昨日很多市民纷纷打进本报热线,诉说自己心中的那个好交警:他们有的在处罚后送上一句温馨祝福;他们有的在缓堵保畅上有绝招,站岗的路口几乎不堵车……
按照市民的指引,本报记者找到了其中的两个“好交警”,他们和胡玲一样,都是今年6月才上岗的新交警,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故事。
“这个交通要道地处繁华商业中心,没有什么扩展的空间,想要保障畅通,只能靠交警的努力。一堵车,司机的心情就会不好,影响很大。”刘天明一说到工作,就有股自然的使命感。
刘天明清晰记得路口每个方向红绿灯的秒数,这样可以在一个绿灯多放2到5辆车,排堵保畅被他认为是最大的责任:因为他站岗的地方是成都的“心脏”———人民东路路口。
在人东路口摆了10多年擦鞋摊的张友洪大爷,在这三个月里多了一项“业余爱好”:看刘天明指挥交通。“那姿势强劲有力,特别标准。”张友洪说,每次换新交警到路口执勤,他都会刻意观察和比较,而这三个多月的观察后,他被彻底折服了。这和刘天明曾经有过两年当兵的经历密不可分。这个25岁、身高1.77米的小伙子,曾在广西武警某部服役两年。
人民东路路口交通流量非常大,又地处成都的“心脏”部位,上岗第一天,刘天明就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这个口子堵了。于是他练就“读秒”绝学:他清楚记得每个方向红绿灯的秒数,在指挥车辆的同时,心里一直在计算着红绿灯变换的时间。在默数到红灯快要变成绿灯的时候,他就提前几秒示意车辆前行一小段距离等候,这样一来,每个绿灯就可以多放2到5辆车。
除了“读秒”,刘天明对于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理是“快狠准”。刘天明的态度温和,但是却透着一股威严,讲话慢条斯理,却一定要让违法司机心服口服。有同事笑称“只要刘天明站岗,路口就不会堵。”
点评
交警一分局副局长谭军:除了执法以外,交警也像一个城市的窗口,于是用心程度的多少决定了形象的好坏。刘天明的工作就体现了他的用心。
先处罚后祝福
“当交警是很苦,但是我喜欢制服给我带来的骄傲和责任感,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让市民能够真的对交警放心。”汪维甡这样描述自己的理想。
处罚完毕后,一定会送上一句祝福,让人心头怨气顿消;刻意记住周围的停车场位置和公交路线,给予驾驶员热情的指点……虽然才正式上岗三个多月,但是很多司机记住了在玉带桥路口执勤、有着一双大眼睛的交警二分局民警汪维甡。
昨日下午3时许,玉带桥路口的车突然多了起来。汪维甡站在路口,“直行、转弯……”忙个不停。同时,他的一双大眼还盯着路面上的违法行为。突然,一辆富康车进入他的视野,他敏锐地发现在副驾上坐着两个人:一个老人抱着一个小娃娃。他马上打着手势让车辆靠边停车。
“警官,我又没有违法,你拦我干啥子呢?”一下车,司机火药味甚浓。汪维甡倒也不介意,只是笑眯眯地问了一句:“娃娃好乖,好多岁了?”“两岁了。”汪维甡的态度让司机有些奇怪。“你晓得不,大人抱着娃娃坐在副驾上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你和前车发生追尾或者碰撞,娃娃会第一个受到伤害……”一席话,说得不紧不慢。司机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知道了。”
看到老人抱着娃娃坐到了后排,汪维甡说了一句:“要注意安全哈,孩子才会健康成长。”一句祝福,让司机连连点头。
送祝福,是汪维甡执法时一个特点。曾经做过两年导游的汪维甡深谙与人沟通的要诀:你越是跟人“拿脸色端架子,只会换来更大的不谅解。”汪维甡发现,如果在处理完违法行为后,送一句简单的祝福,都会让被处罚的司机脸色平和些,甚至会体谅交警的工作。
玉带桥路口家居店云集,细心的汪维甡利用下班时间专门到玉带桥一片转悠,刻意记下哪些地方有停车场可以停车,有哪些公交线路,这样在指挥交通的同时,也可以给予市民热情的指引。
交警二分局二大队副大队长胡智:作为一个新民警,能够进入玉带桥这个“十佳岗组”就是对他工作的肯定。像“处罚之后送祝福”这样的方式,正是我们现在提倡的“靠前一步,把管理做成服务”的理念,把执法提升了一个层次。
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省内公务活动,是指在本省范围内由第二条所列人员参加的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屡禁不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行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