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横穿马路被撞飞,警方裁定家长没监管也要担责

发布时间:2016-12-22 09:51: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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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案情。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6岁女童穿马路被撞妈妈不知 警方裁定家长也担责

  6岁女童横穿马路被撞飞

  11月2日零点10分左右,经开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五一路杨家塘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五六岁女童被撞飞,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这个时间段6岁的孩子怎么会在马路上?据肇事司机朱某介绍,自己对事故经过也难以说清,只知道被撞小孩六七岁。随后,交警调取事发地的摄像头,监控显示:当天0点3分左右,一名女子搀扶着一名男子横过五一路,往停放在道板上的一辆汽车走去,一个女童本来在两人旁边走,突然折返跑往马路对面。只见她在马路对面玩了一会后,再次从马路对面跑过来,就在这一刻,朱某正好驾车行经此地,惨剧就此发生。

  被撞女童谢某某今年6岁。画面中出现的两名成年人,是她的妈妈韦某和舅舅。当晚亲戚间聚餐,散席后韦某搀扶着醉酒的女童舅舅去车上,对于女儿两次横穿马路的行为根本没注意。而女童被撞大约半分钟后,韦某才从车上下来跑向现场。随后,亲戚开车将女童送往医院抢救。据了解,女童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女童的母亲讲,她根本没注意到女儿跟着她过街。她是在家人的呼喊下才知道女儿被撞,她一直以为孩子在家里同另一个小朋友玩,没想到孩子会跟着她过街,然后折返回去时遭遇车祸。

  家长没监管也要担责

  近日,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轿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1到67公里,超过五一路限速60公里/小时的规定,属于超速行驶,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原因。而从女童谢某某这方来说,她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上突然横穿,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其实,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警方提醒市民,时至年关,各种朋友或家庭聚会比较多,人一多可能对儿童的监护有所缺失,会导致各种事故的发生,警方希望通过这起交通惨剧,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车祸猛于虎,要小心再小心。特别是家长朋友,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尽到看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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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上“神奇扫把”肇事酿车祸 环卫工“躺枪”赔25万

  电动车在马路上突然失控,撞上了大货车,电动车主当场死亡。究竟电动车为何会失控?交警们百思不得其解,翻来覆去地看录像,终于发现了“罪魁祸首”:竟然是一把扫把!

  交警部门的监控录像显示:今年二月份的一天傍晚,老王骑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经过某路段时,突然失控向左侧歪倒,被左侧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由谢某驾驶的大货车撞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大货车司机谢某对事故的发生自始至终都有点莫名奇妙,老王好好地在非机动车道骑车前行呢,怎么会突然失控闯到机动车道?交警部门看了录像也是没弄明白,事故到底怎么发生的?办案交警一遍遍看录像,并放大事故发生的每个细节,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端倪:当时老王骑车的前方有一名环卫工人老张正在用扫把扫地,事故发生的瞬间,老张的扫把正在挥动,接触到了老王的电动车的前轮,老王在老张挥动扫把的同时失控向左侧倾倒了。原因查清了,老王的亲属将谢某、保险公司和老张及老张工作的千灯卫管所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约84万元。

  卫管所:环卫工正常工作无过错

  庭审中,老张和千灯卫管所称:“我们无需承担责任,不是本案的适合被告。”事故发生时,老张非机动车道上打扫马路,身穿反光背心,非常醒目,属于正常工作,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也不存在过错;本案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老王未有效观察路面状况以及采取不当的避让措施。

  保险公司则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老王被老张的扫把头碰到其正在行驶的电动车车头右侧,而导致电动车向左倾斜,谢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责任付赔限额12000元。

  法官:环卫工扫把与电动车刮擦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老张作为专门清扫道路的环卫工人,在进行道路清扫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且经鉴定,事发时老张使用的扫把头部与老王的电动车前轮右侧发生刮擦事故可以成立,说明被告老张的行为与老王倒地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次,因谢某驾驶的是重型自卸货车且在事故发生时已超载,考虑其速度、车辆冲撞力大小、危险回避能力程度及车辆的重量,相对于老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而言更具有危险性,谢某应负有更加严格的注意义务,故谢某对此次事故的发生也应该承担责任;最后,在本案事故发生时,老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明知前方有环卫工人清扫道路且相邻的机动车道有重型自卸货车并排行驶时,试图绕越环卫工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案件实际情况,酌定老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30%的赔偿责任,谢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老王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约25.2万元。老张事故发生时系被告千灯卫管所员工,系履行职务行为,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应由千灯卫管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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