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4 18:54:5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云南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14 18:54:5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2017年云南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云南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

  转入所需材料

  《XX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

  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个人社保电脑号

  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的“医疗保险凭证”

  转出所需材料

  《XX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

  社会保障卡原件

  参保人员离职证明(注:如单位已在缴费凭证申请表格上盖公章可不需提供,如单位未盖公章则必须提供)

  2017年云南省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变化一

  统一医疗保险政策

  《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形成昆明全市统一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克服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文件繁多、难以掌握、转移接续不顺和经办复杂的不足,使政策更加集中统一、操作更加规范。

  变化二

  统一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80元(城乡居民6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住院的三分之一,第三次住院免收起付标准。

  《办法》提出,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起付标准统一规定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8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