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

发布时间:2016-11-30 19:15: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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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居民医保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又是什么?《2016-2017年新疆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新疆居民医保办理时间

  到社区统一办理,如果社区不办理,你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

  2016-2017年新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

  记者从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也就是说,今后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其需要自行支付住院费用平均减少10%。55万参保居民将因此受惠。1月28日起,乌鲁木齐市各大医院均可按新的报销比例办理结算手续。

  具体调整幅度为:一级医疗机构从60%调整至75%;二级医疗机构从50%调整至60%;三级医疗机构从40%调整至45%。新的报销比例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在结算医疗费用时,所有的政策都按照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的时间来执行。

  由于新政策公布时间在实际执行时间之后,因此凡在今年1月1日以后办理住院手续且已出院,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的参保居民,如果结算时是按原比例享受医疗待遇的人员,现均可通过两种途径重新办理结算手续:持医院出院结算凭证到就诊医院办理,由医院重新调整结算;或在2月底前持医院结算凭证,到乌市社保局医疗待遇支付科重新调整结算。

  比如,参保居民陆永泉于2011年1月4日住进乌鲁木齐市某二级医院,10日出院结算时不含自费药部分的医疗费用共计为5000元,其中住院“门槛费”为300元,那么在比例未调整前,他可享受的医疗待遇为:(5000-300)*50%=2350元;调整后可享受的医疗待遇为:(5000-300)*60%=2820元。调整前后他的自付费用可减少2820-2350=470元。

  值得一提的是,降低的不仅仅是住院费用,用药费用也在逐渐下降。目前乌市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10年已开始重点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医疗机构在给病人提供基本药物时,不允许医院加成销售药品。目前药品加成比例是15%,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后药品只能按进价销售,即1元进的药只能卖1元,15%加成部分由医保和财政负担。《自治区新药品目录》推出后,参保居民可享受报销的药品种类有近30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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