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海口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5 19:49: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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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怀胎,新生命的诞生,给家庭带来的是快乐与喜悦,可是由于现在的饮食、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新生儿的疾病也越来越多。由于新生儿的特殊性,并没有医疗保险可以作保障,这样会给家庭带来精神与资金双重的负担。如何把这样不确定的风险降到最低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海口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新生儿社保报销

  新生儿户籍不在海口也可参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海口市全市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目标任务为:确保全市参保率不低于95%,全市完成参保人数50万人。今年海口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由“四类”变为了“七类”,新生儿户籍不在海口,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落地参保”。具体参保范围为:海口市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居民;海口市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海口市辖区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含非海口市户籍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海口市户籍人员);海口市户籍的新生儿;非海口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非海口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并且居住在海口市的。

  今年居民医保费的缴费和信息录入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其中8月16日至11月15日为集中缴费时间,11月16日至12月31日为信息录入时间。

  明年起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90%

  参保城镇居民医保一个年度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35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

  得了重病,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报销比例方面,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统一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75%和2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和35%。

  新生儿出生4个月内办参保 出生以来费用可报销

  值得提醒的是,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的城镇居民医保“母婴捆绑”政策已经取消,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今年出生“宝宝”,须在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参保,出生以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规定范围内报销。据了解,城镇居民医保在户籍地参保缴费,新生儿刚出生是没有户口的,这4个月就是给家长预留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假如孩子出生4个月以后才到社保局办理登记,那就要从参保的下一个月起才能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限为参保下个月起至出生当年年末。新生儿登记缴费在海口四个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报销比例和流程

  大医院拥挤不堪、床位紧张,而基层医院病人少、床位闲置。对此,海南省人民政府于16月12日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意见》规定各市县要在2015年12月20日前制订出台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启动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实现90%病人在县内医院就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关键词 建设

  30万以上人口市县至少两所二甲医院

  《意见》要求,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30万以上人口的市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其中,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急、慢诊疗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提高基层医疗能力 签约医生管理健康

  《意见》指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有效推动患者基层就医。我省将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一定比例的医保目录内非基本药物中标产品;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

  《意见》提出,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关键词 费用

  医保差异化支付 转诊报销比例可提高5%

  《意见》指出,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大力开展双向转诊,引导基层首诊,对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实施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并适时动态调整。

  参保人员应在统筹区域内就诊,首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逐级转诊到二、三级医疗机构。需要跨区域到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除外),由辖区内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书(或网上转诊),方可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其中,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且该降低部分的自付费用不得纳入大病保险补偿。

  经三级医疗机构救治,病情稳定,并经转诊审批下转至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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