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内再犯罪怎么判 青州一六旬老人假释期内故意抢劫:想去狱中养老

发布时间:2016-11-07 15:37: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假释期内再犯罪怎么判 青州一六旬老人假释期内故意抢劫:想去狱中养老》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07 15:37:3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起码在监狱,长病的话国家还管,有吃有喝的,比在社会上还强,我试着。”近日,潍坊青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嫌犯是一名65岁的老人,尚处在假释期内,而他再次实施犯罪确是为了能够“牢”有所养。

  殊死搏斗,女店主反擒强盗

  10月21日晚上八点左右,王府街道五里村村口的一家小超市里依然灯火通明。女店主张某清点着货物,盘算一天的收入。这时,一个身材瘦小,衣着破旧的老年男子来到超市买烟,张某没有多想,熟练地给这个男子拿烟找钱。这名男子买完烟后却没离开,又提出了要买酒的要求。张某非常热心地为这名男子推荐畅销品牌,并主动帮男子从货架上拿下两瓶白酒,抱在怀里准备放到结款台上,方便该男子购买。可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男子拿出锤子对准了张某的头打了过去。


  张某大惊失色,瞬间明白过来,自己恐怕是遇到的歹徒了,为了求得一线生机,张某使出浑身解数与之搏斗,并大声呼救,很快,呼救声被路过的一位村民听到,帮助女店主制服抢劫的歹徒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市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赶到案发现场。

  随后,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嫌疑人作案的工具:一个黄色的橡胶锤。而受害人张某头部虽遭橡皮锤重击,但因嫌疑人人老体衰,抢劫时用的作案工具不具备杀伤性,所以头部没有出现创伤,伤势较轻。然而,被袭击的一幕却让张某心理留下了很大的阴影。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五里派出所民警将涉嫌入室抢劫的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

  抢劫不为财,只为重回监狱来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淄博市张店区某村人,65周岁。李某对于自己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办案人员对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时发现,李某在94年因为抢劫罪、绑架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被假释,现在仍处于社区矫正期。

  “(抢劫)目的就是想让公安局把我抓起来。我不想在社会上生活了,在社会上我混够了。”李某说。

  采访中,我们得知,李某在二十几年前也曾经风风光光,八几年就买了一辆大解放跑运输,是当时村里首屈一指的能人。李某性格豪放不拘小节,结交朋友三教九流,形形色色,并和他们经常厮混在一块。1994年,李某与一个生意伙伴发生纠葛,他为了报复生意伙伴,便伙同同村的两个人,绑架了生意伙伴的儿子,对其进行恐吓。事发后,张某因抢劫罪、绑架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李某入狱的第二年,妻子因病身亡,只留下14岁的儿子,形单影只,依靠叔叔和姑姑艰难度日。十七年后,张某假释出狱,面对残垣断壁的老屋,已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的儿子,张某无比的愧疚和后悔。

  十七年的牢狱生涯,让李某与整个时代和社会严重脱节。出狱后,李某没有住处、没有朋友、没有收入,身体也越来越衰弱。儿子虽然孝顺,李某却不愿再拖累儿子。虽然李某也能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但是看着儿子一家生活困窘,捉襟见肘的过日子,他为自己的无用和无能痛心疾首。

  “两个月给分一袋面粉,一个月150块钱。我就靠这些生活。孩子帮不上我,光他自己就很困难。”李某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