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泉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24 12:47:3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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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2017年泉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泉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2016年泉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按照2015年以前执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泉州民政部门主要对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等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2015年1月,《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出台。新规定相对于原暂行规定,主要变化如下:一是新增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听力、言语、多重重度残疾人在内三类重度残疾人,以及独生子女死亡及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简称为计生特殊家庭),新增的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享受的救助标准将等同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二是调整第一类救助对象范围。明确将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作为特困人员列入第1类对象,并增加孤儿为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同特困人员。三是增加与其他医疗保障或救助政策的衔接。明确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大病保障等相衔接的病种,以及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其救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根据2016年福建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医疗救助范围扩大,除了上述对象,救助对象还包括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如属于上述对象,即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新农合参合对象在医院即可“一站式”结算)。早在2013年5月,泉州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农村低保对象,在省属医院可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即民政医疗救助报销与新农合报销同步在医院实现结算。救助对象只要拿着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新农合补偿部分将自动扣除,还有剩余部分需由医疗救助进行补偿的,也将当场扣除补偿金。

  泉州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一)民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工作主要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您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如经审核后,确定符合当地规定的认定条件,即可享受我市医疗救助政策。

  (二)根据《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由红十字会具体负责,民政部门协助其对申请对象身份资格进行认定。建议您向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具体咨询。

  根据最新《实施意见》,重特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实施主体将由红十字会改为民政部门。

  报销范围及流程

  昨日从泉州市卫生局获悉,2015年泉州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将从2013年的340元/人提高到390元/人以上,晋江、石狮人均筹资有望达到420元/人以上。对于全市所有参合群众,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人。新农合保障水平也将继续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达30万元-3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数将从8种增加到19种。

  今年全市新农合 保障水平继续提高

  新农合政策补偿比、实际补偿比位居全省全列

  2013年,泉州全市参合人数达到561万人,参合率达99.89%;人均筹资水平从2012年的290-320元,提高到340-420元(石狮市达到420元,晋江市达到38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达30万元,乡级、县级、县外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从90%-95%、75%-85%、50%-75%提高到

  90%-95%、80%-90%、60%-80%,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年封顶线400元,特殊门诊病种从16-27种增加到18-30种;新农合药品目录从1156个扩大至1883个。

  据了解,在新农合补偿中,报销金额占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比例,被称为政策补偿比。2013年前三季度全市政策补偿比为68.93%,比去年同期提高3.37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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