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洛阳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公布及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10-24 11:05:2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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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2016-2017年洛阳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公布及实施细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洛阳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

  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2016-2017年洛阳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

  随着各地机关事业单位持续推进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在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后,部分地区开始陆续发布实施细则。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保局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洛阳市连续第11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幅达到11%,预计此次调整受益者将达到27万人,每人每月将至少多领105元。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政策是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首先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次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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