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湖南农村宅基地转让最新政策,宅基地转让价格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22 21:01:5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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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宅基地不合理利用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多年来出现的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的一种现象,它不仅涉及土地资源有效配置问题、耕地的动态平衡问题,还涉及农村村落形态发展、城市化问题,以及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国外文献较少提及“宅基地”一词,类似研究侧重于三个方面:Vesterby、WasilewskiA分别论证影响欧美发达国和东欧经济转型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的主要因素,前者是收入水平提高、低利率及低通货膨胀率等,后者是农业生产率下降、土地立法权力下放、对土地控制减弱;JerryJohnson、Paquette则致力于耕地保护及规划等政策干预管制措施的研究,采用土地使用预测模型分析特定区域农用地永恒保有计划(CRP)实施对控制农村居民点增长的显著效果;Bonfanti、Niroula、Sklenicka、Miranda等对乡村土地整理的水土保持效果机理,以及土地整理与土地景观变化、农村发展等方面关系进行广泛研究。国外相关研究与中国国情有一定差距,但其实证研究方法和理论研究思路等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与参考。

  国内文献的研究主要基于三个方面:朱红波、刘祖云、张晓山、刘庆、蔡智等从省域范围来研究农村宅基地利用与流转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认为我国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粗放型使用,其主要引致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规划缺位、宅基地产权不完整且无偿取得与不能流转、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法律政策不健全及行政管理滞后等;欧阳安蛟、曹阳、袁志刚、杨庆媛、周其仁、项继权、韩康等从城镇化转型发展视角研究农民宅基地流转与城乡土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关系,主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农村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制度等宅基地市场化改革设想。


  综合来看,国内外研究虽然取得很多有益成果,但还有三方面不足:运用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人力资本与土地资本相关性理论、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对各类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宅基地有偿流转与利用现状综合分析较少;,从宅基地使用者(农户)的意愿和行为视角来探究深层次原因,落实中央“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研究较少;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及其路径拓展和深化需要进一步探索。本文拟以“四化两型”为研究背景,对湖南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

  二、湖南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粗放型使用宅基地状况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定居城市生活,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问题更加凸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1996~2008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近1.3亿人,但农村住宅用地却增加近75000公顷。其中,湖南省农村人口大约减少400万,大多数地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总面积增加比例较高,如宁乡县农村宅基地总面积由1996年的5000公顷增长至2009年的6000公顷。

  湖南现今农村宅基地粗放型使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心村”。农户占用耕地,在村庄外围建设住宅的现象频频发生,使得村庄不断向外扩展,形成村庄内部大量的房屋闲置,破旧不堪,而村庄外围新房参差不齐的现象。

  (2)无序建设。村庄布局混乱、随意性大、没有统一规划,出现沿公路建房和沿学校建房、宅基地和耕地相间分布的现象,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也不健全,影响了广大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

  (3)违章建房。一些农民为了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设新的楼房,先将耕地闲置、任其荒芜,一两年以后再以荒地或空地申请宅基地,绕过国家规定,获取宅基地使用权,达到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目的。

  (4)人均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湖南农村人口减少以后,农村住宅建筑面积总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大幅上升,农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185,远远超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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