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湖北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高龄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18 09:1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湖北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高龄津贴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18 09:12: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现今中国有着极大的人口老龄化,由于老人没有劳动能力,国家给于帮助,这就是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湖北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高龄津贴标准》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9月29日,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议精神,表彰了度全省老龄调研优秀成果,全面总结了去年以来全省老龄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去年以来,全省老龄系统在发挥参谋协调督办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加强敬老宣传教育、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积极努力、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取得了长足进步,推动了老龄政策法规有效落实,老年福利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尊老敬老氛围进一步浓厚,充分展示了老年人的价值和风采。

  高龄津贴标准

  据悉,除荆州市荆州区、松滋市、监利县、巴东县、咸丰县5个县市区年底实行高龄津贴,我省高龄津贴已逐步实现全覆盖。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近百万,年发放经费5亿多元。武汉市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定位到每人每月100元,神农架林区将高龄津贴发放年龄拓宽至75岁。省办投资40万元研发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通过组织培训,在全省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2015年“敬老月”活动将于10月1日启动,共包括五项活动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二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广泛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湖北省现有80岁及以上老人约80万人。对该人群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解决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为特困老人免费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据了解,今年初武汉市已率先发放“长寿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80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50元。

  今年我省两会600多份提案中,涉及养老问题的多达19件,其中《积极引导“老年产业”,全面助推“老年事业”》由省政协主席宋育英亲自督办。据悉,下一步,我省将成立老龄产业协会,助推老龄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一、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浙江80周岁以上老人有福利 上百万人都在领取

  日前,民政部网站发布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我国已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其中,就包括咱浙江。

  2011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各地要整合已出台的高龄补贴政策,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出台了高龄补贴制度。

  每个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是不是有点少了啊?

  其实是这样的——浙江在2011年就制定了相关标准,由于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相应也较低。不过,浙江各地具体制定的高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都作出了提升。比如杭州,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为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而在温州、湖州、台州、丽水等地区,针对年满100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高达每人每月500元。

  据统计,2015年,我省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135.99万人,月人均标准为60.61元。标准最高为温州市,月人均119.83元;其次为绍兴市和湖州市,月人均分别为116.15元和69.56元。

  除了给高龄老人发放补贴,从2012年起,我省还建立了统筹城乡、贯通机构居家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在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养老服务意愿给予服务补贴。一类对象即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的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万元,居家的不低于6000元,其他困难老年人即二类对象的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7万多老年人享受了养老服务补贴,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一类对象有1.6万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养老服务的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当然,浙江政务服务网也能为我省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老年人福利、老年人相关政策、养老保险、养老机构等信息,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一站式查询。

推荐阅读